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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公安部门对积水地区实行交通引导或管制,及时处置因暴雨引起的交通事故。 交通运输部门在危险路段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会同交警部门规划应急交通管制线路,组织、指挥、协调抢修因灾害损坏的公路交通设施。 建设部门督促施工单位根据暴雨等级,严格按照施工安全有关规定做好预防工作。 农牧部门针对农牧业生产做好监测预警、落实防御措施,组织开展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工作。 卫生部门组织调度卫生技术力量,抢救伤病员,做好防疫工作,防止和控制灾区疫情、疾病的发生、传播和蔓延。 旅游部门督促、协助旅游景点疏散游客,协助做好受灾旅游景点的救灾工作。 国土资源部门做好地质灾害监测与预警预报工作,督促有关县(区)人民政府通知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监测责任人,协助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人员撤离、抢险救灾与调查处置工作。 安监部门通知事发地安委会做好预防工作,督促高危行业、企业落实防范措施,协调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 机场、铁路部门做好重要设施设备防洪工作,及时公告预警信息,适时启动相应预案。 解放军驻固部队、武警部队、消防部队和民兵预备役人员进入紧急抢险救灾状态,对灾害现场实施救援。 4.4.2 暴雪 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暴雪、道路结冰等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加大预报时段密度。 公安部门加强交通秩序维护,注意指挥、疏导行驶车辆;必要时,对重点路段实行交通管制。 电力部门注意电力调度及相关措施落实,加强电力设施巡查、维护,及时排查消除隐患和故障;做好电力设施设备覆冰应急处置工作。 交通运输部门在危险路段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提示车辆防冻、积雪路段减速慢行,会同交警部门规划应急交通管制线路,根据积雪情况,及时组织力量或采取措施做好道路清扫和积雪融化工作。 民航部门做好机场除冰扫雪,航空器除冰,保障运行安全,做好运行计划调整和旅客安抚、安置工作,必要时关闭机场。 民政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并为受灾群众和公路、铁路等滞留人员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建设部门加强危房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动员或组织撤离可能因雪压倒塌的房屋内的人员。 农牧、林业部门组织对农作物、畜牧业、水产养殖业和林业采取必要的防御措施。 旅游部门督促、协助旅游景点疏散游客,协助做好受灾旅游景点的救灾工作。 解放军驻固部队、武警部队、消防部队和民兵预备役人员进入紧急抢险救灾状态,对灾害现场实施救援。 4.4.3 寒潮 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寒潮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加大预报时段密度;了解寒潮影响,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工作。 民政部门对受灾群众采取防寒救助措施,实施应急防寒保障,特别对贫困户、流浪人员等采取开放避寒场所等紧急防寒防冻应对措施。 农牧、林业部门指导果农、菜农和畜牧水产养殖户采取一定的防寒和防风措施,做好牲畜、家禽和水生动物的防寒保暖工作。 卫生部门采取措施,加强低温寒潮相关疾病防御知识的宣传教育,做好医疗救治工作。 4.4.4 干旱 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干旱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加大预报时段密度;了解干旱影响,进行综合分析;适时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减轻干旱影响。 农牧、林业部门指导农牧户、林业生产单位采取管理和技术措施,减轻干旱影响;加强监控,做好森林草原火灾预防和扑救准备工作。 水利部门加强旱情、墒情监测分析,合理调度水源,组织实施抗旱减灾等方面的工作。 卫生部门采取措施,防范和应对旱灾导致的食品和饮用水卫生安全问题所引发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民政部门采取应急措施,做好救灾人员和物资准备,并负责向受灾缺水缺粮群众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4.4.5 沙尘暴 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沙尘暴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加大预报时段密度;了解沙尘影响,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工作。 农牧部门指导做好农牧业防御措施,开展生产自救,帮助恢复生产。 环境保护部门加强对沙尘暴发生时大气环境质量状况的监测,为灾害应急提供服务。 公安、交通运输、民航、铁路部门采取应急措施,保证沙尘暴天气状况下的交通运输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