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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
【发文字号】 冀中医药函[2010]120号
【颁布时间】 2010-12-07
【实施时间】 2010-12-0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3251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11页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全省重点中医专科(专病)协作组工作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五、组织管理

  (一)成立协作组领导小组和专家指导委员会。

  1、领导小组

  组 长:王立新 沧州中西医结合医院院长

  副组长:王元松 沧州中西医结合医院副院长

  成 员:王淑芳 沧州中西医结合医院院长助理

  康西忠 沧州中西医结合医院医务部主任

  王红梅 沧州中西医结合医院科教部主任

  丁润峰 沧州中西医结合医院人力资源部主任

  刘芳菲 沧州中西医结合医院财务部主任

  赵建勇 沧州中西医结合医院骨伤科主任

  职 责:负责制定协作组工作方案,监督协作组工作进展,指导协作组建设,协调协作组各项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张挂“河北省重点中医专科(专病)协作组骨伤科办公室”,由赵建勇主任担任办公室主任,王庆海、朱翌任副主任,宿晓雷、李国梁任秘书,负责协作组具体工作安排。

  2、专家指导委员会

  主 任:赵建勇 沧州中西医结合医院

  副主任:田伟明 河北省中医医院

  委 员:张惠平 邯郸市中医医院

  李占良 新乐市中医医院

  宁 沛 曲周县中医医院

  石宝文 魏县中医医院

  韩立军 邢台市中医医院

  王新玉 保定市人民医院

  顾 问:温建民 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

  成永忠 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

  职 责:负责指导各协作组的骨伤科学科建设,定期召开学术会议,加强学术交流。

  (三)各协作组成员单位要按照本工作方案,制定本单位工作计划,明确工作任务,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完善具体措施,促进协作组工作的开展。各成员单位制定的工作方案、规章制度、具体措施以协作组为单位,统一上报至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备案。

  (四)协作组各成员单位每季度向组长单位上报1次重点专科建设信息,由组长单位汇总整理后,上报至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同时通报各成员单位。

  联系人:赵建勇;email:xiezuozu@163.com

  电话:0317-2078516;传真:0317-2078516。

  (五)协作组每季度通过网络平台召开1次交流会,反馈方案实施的相关信息,沟通实施经验,及时解决建设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协作组每年年底召开1次年会,总结上一年度各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工作情况,交流建设工作经验,研究部署协作组各项工作,协作组年会召开前须报省中医药管理局备案。

  (六)协作组实行动态管理。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对协作组成员工作进行不定期的督导检查。对工作进展顺利、成效显著的给予奖励;对工作进展缓慢、工作成效不大、积极性不高的提出警告,限期整改,整改不利的将取消其参加协作组资格。

  六、具体措施

  (一)诊疗方案

  1、2010年9月-2010年12月

  (1)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各成员分工。组长单位根据省中医局的统一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各成员单位的分工和职责,上报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

  (2)各成员单位按照工作方案,制定本单位工作计划,明确工作任务,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完善具体措施,以协作组为单位,统一上报至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备案。

  (3)各成员单位确定本单位优势病种,整理临床诊疗方案,上报至组长单位,经协作组专家指导委员会论证、筛选,确定断指、腰椎间盘突出症、骨髓炎、颈椎病为本协作组重点病种。

  (4)各成员单位根据承担的任务,在本单位内对重点病种诊疗方案进行验证,于12月底完成对各诊疗方案的第一次梳理,上报组长单位,由专家指导委员会进行评估、优化。

  创伤性软组织缺损:沧州中西医结合医院

  腰椎间盘突出症:河北省中医医院

  颈椎病:邯郸市中医医院

  2、2011年1月-2011年6月

  各成员单位将优化的诊疗方案进行协作组内部二次验证,重点解决方案中面临的难点和各成员单位提出的问题,制定解决措施,组长单位组织专家指导委员会对诊疗方案进行二次评估、优化,形成完善的诊疗方案,上报组长单位。

  3、2011年7月-12月

  以协作组为单位,向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报批“河北省中医骨伤科培训基地”,以此为平台,向协作组单位和全省推广诊疗方案,以重点病种承担单位为中心,分批举办相关理论和临床诊疗技术培训,各培训单位将培训信息上报组长单位。

  4、2012年1月-9月

  在协作组成员和推广单位进行诊疗方案的进一步验证,对实施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对反馈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和科学分析,进一步完善诊疗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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