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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
【发文字号】 冀中医药函[2010]120号
【颁布时间】 2010-12-07
【实施时间】 2010-12-0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3251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17页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全省重点中医专科(专病)协作组工作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副组长:解庆凡 邢台市人民医院

  何 立 河北省中医医院

  秘 书:李 梅 河北省中医医院

  张素钊 河北省中医医院

  周奎龙 邢台市人民医院

  王丽丽 河北省中医药研究院

  三、工作内容

  (一)重点病种的确定及诊疗方案的整理、完善、优化、验证:

  1、协作组成员单位上报重点病种及中医诊疗方案(2010年10月-2010年11月)

  各协作组成员单位确定、上报3个重点病种及该病种中医诊疗方案,重点要突出具有自身特色的中医临床操作技术(国家“十五”、“十一五”重点专科建设单位重新修订、完善诊疗方案,省级重点专科及建设单位需明确、上报相关内容)。

  2、协作组重点病种的确定:(2010年12月)

  协作组管理小组负责根据上报病种情况筛选3~5个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且为本协作组治疗的优势病种做为本协作组重点病种,并规范病种名称。如协作组上报病种较为分散,可分一二两类重点病种据实际情况分期进行验证。

  3、诊疗方案的确定:(2011年1月-2011年3月)

  对诊疗方案进行梳理、整合、完善、优化,形成3~5个相对成熟的具有自身中医特色的综合诊疗方案或具有特异性的诊疗方案。

  4、诊疗方案的验证(2011年4月-2012年7月)

  协作组管理小组负责布置在成员单位内验证3~5个重点病种的诊疗方案。每个成员单位根据临床实际情况验证1~2个病种。每个重点病种的验证均由一个医院具体负责。

  (1)设计和制作临床实用的验证重点病种的诊疗方案病例报告表。

  (2) 组织协作组成员单位进行重点病种诊疗方案的验证培训工作。

  (3)在协作组成员单位之间进行重点病种诊疗方案的验证工作。

  5、验证情况分析总结(2012年8月-2012年11月)

  全部验证工作结束后,协作组对验证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形成重点病种省内中医治疗现状评价分析报告,确定重点病种中医诊疗方案,进而确定重点病种的中医临床技术规范,一方面为向全省推广优化后的诊疗方案打好基础,另一方面为向社会宣传中医针灸理疗康复治疗优势病种做好准备。

  6、在形成省内重点病种相对成熟的中医诊疗方案的基础上,明确重点病种的治疗难点,并且通过协作组形式开展大范围协作,针对难点进行攻关,提出解决难点的思路及具有可操作性的治疗方案,并在协作组内实施、整理、总结,以促进中医临床疗效的提高。

  (二)整理、制定中医临床技术规范

  1、在形成相对成熟的重点病种中医诊疗方案的基础上,总结出我省具有中医特色的诊疗技术,并归纳其特点,确定其名称、定义、技术操作流程,说明技术要点,明确其适应症、禁忌症、注意事项、治疗疗程,全面总结该疗法或技术的证治作用规律,制定中医临床技术操作规范。

  2、对于临床常用的一些目前尚不完善的操作技术(如拔罐、穴位敷贴、七星针扣刺、耳穴贴压、三棱针放血、导引、蜡疗等)亦应明确其适应症、禁忌症、注意事项、治疗疗程等,制定其中医临床技术操作规范。

  (三)中医诊疗技术及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

  1、将相对成熟的重点病种中医诊疗方案及制定的中医临床操作技术规范编写成册,或制成光盘整理出版,下发至我省内各级中医医院。

  2、参照国家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目录及本省特色诊疗技术,确定适合于在本省中医医院及基层医院推广的中医临床操作技术规范和适宜技术。

  3、与省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联合,在省中管局统一安排下,择期举办基层医师培训班,聘请省内外知名专家与学员面对面进行相关内容培训。如条件允许,应针对不同层次医师举办多期培训班,并为学员提供实践机会,全面提高全省针灸理疗康复水平。

  (四)构建学术交流平台,开展技术创新研究

  1、定期进行成员单位之间的学术交流和技术合作,由技术持有成员单位技术指导,推广成熟诊疗方案、我省具有中医特色的诊疗技术及国家确定的适宜技术,促进专科学术提高和临床技术更新。每年3月、8月在举办较大规模学习班的同时进行协作组成员单位间特色专科治疗经验交流,并逐步建设网络信息技术交流平台,以便及时有效的进行技术交流。

  2、由组长单位牵头组织,每年抽出1个月的时间,各组员单位之间互派学习人员到其他组员单位学习有专科特色的治疗方法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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