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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八)实施知识产权能力建设工程,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 1. 积极培育自主知识产权。制定实施《西安市知识产权发展战略纲要》,实施自主知识产权战略,提高知识产权创造、管理、保护、运用能力,不断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积极培育自主创新成果,着力推动创新成果知识产权化,建立健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和工作体系,提高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和国际规则的能力。建立健全我市知识产权保护和激励自主创新的政策法规,建立社会化、网络化的知识产权执法和服务体系。到2015年,西安成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 2. 实施标准化战略和自主品牌战略。实施技术标准战略,支持企业和科研院所参与国际标准、国家行业标准、技术标准等制定,形成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标准。鼓励企业结成技术标准联盟,推动自主知识产权与技术标准的结合,形成优势产业事实标准。积极开展创建名牌活动,鼓励主导产业、特色行业中优势企业和重点产品,培育中国驰名商标和名牌产品。 五、保障措施 (一)完善创新型城市建设组织保障。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创新型城市建设各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设立专家咨询委员会,邀请省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及有关专家组成,为创新型城市建设提供咨询和意见。各区县、产业园区要结合实际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建立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共同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 (二)制定创新型城市建设配套政策。围绕西安创新型城市建设重要任务,立足加快统筹科技资源改革示范基地建设,制定出台相关配套政策;落实中省鼓励自主创新的财税优惠政策措施,完善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制度等。相关区县和市级部门、各开发区管委会要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和保障措施。 (三)加大创新型城市建设财政投入。市、区县、“两区两基地”要切实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确保市级财政科技投入增幅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积极争取中省资金支持,建立多层次创新投入保障机制。 (四)建立健全创新型城市建设考核机制。要建立落实各项任务的考核指标体系,建立跟踪评价制度,加强监督指导,完善评价机制,将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纳入市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及领导班子考核体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