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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津人口计生委[2009]56号
【颁布时间】 2009-10-28
【实施时间】 2009-10-2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3463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天津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实施操作规范》的通知

[接上页]
3、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退出审批表

  4、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新增申请人见面调查表

  5、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见面调查表

  6、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转移通知

  7、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新增对象名单公示

  8、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退出对象名单公示

  9、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花名册

  10、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人数测算汇总表

  11、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资金测算表

  12、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领取凭证送达回执

  13、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发放情况花名册

  14、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资金发放情况汇总表

  

  附件1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申报表

  

  

  

照片



  

  天津市 区(县) 乡(镇、街道)  村(居)委会

  

项目

姓名

公民身份号码

性别

出生年月

户口性质

婚姻状况

本人信息

 

 

 

 

 

 

配偶信息

 

 

 

 

 

 

夫妇曾经生

育子女数

男孩 

女孩 

夫妇现有存活子

女数(含收养)

男孩 

女孩 

是否领取独生子女证

 

夫妇曾经

生育子女

情况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是否亲生

存活状况

死/残年月

死亡确认单位

 

 

 

 

 

 

 

 

 

 

 

 

 

 

 

 

 

 

 

 

 

 

 

 

 

 

 

 

 

 

 

 

 

 

 

夫妇收养

子女情况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收养年月

存活状况

死/残年月

死亡确认单位

 

 

 

 

 

 

 

 

 

 

 

 

 

 

 

 

 

 

 

 

 

残疾证号码

 

残疾类型

 

残疾等级

 

家庭地址

 

联系电话

 

村(居)委会

评议意见

 

年月日(盖章)

乡(镇、街道)

初审意见

 

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审批意见

 

 

备注

 



  

  申报人签字:   填表人:   填表时间:     

  

  附件2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年审表

   年度

   区(县) 乡(镇、街) 村(居)

  

序号

姓 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身份证号码

起始扶助

年度

年审

结果

对象本人签名

核查人员

签 名

核查

日期

备注

           
           
           
           
           
           
           
           


  

  附件3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退出审批表

  

  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乡(镇、街道)___________村(居)委会

  

  

序号

姓名

公民身份号码

性别

出生年月

退出原因

退出年月

备注

 

乡(镇、街道)

初审意见

 

县级人口计生

部门审批意见

 

备注



  

  注: “退出原因”: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填写代码,子女数增加(包括生育、收养、婚姻变动导致子女数增加)填“1”;残疾子女康复填“2”;户口迁出本地填“3”,并在备注栏填迁入地址;死亡填“4”;审批错误填“5”;其它原因退出填“6”,并在备注栏填写具体原因。

  

  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填表时间:

  

  附件4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新增申请人见面调查表

  

   区(县)  乡(镇、街)  村(居)委会

  

调查

对象

姓 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户口

性质

曾生育子女数

子女情况现状

说明

本人

 

 

 

 

 

 

 

配偶

 

 

 

 

 

 

 

调查记录:

请您说说自己的婚姻情况和生育情况:

您自己认为是否符合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政策?您爱人是否符合?

 

被调查对象签名

 

 

 

年 月 日

 

调查结论

 

 

 

调查人:  年 月 日



  

  附件5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见面调查表

  

   区(县)  乡(镇、街)  村(居)委会

  

调查

对象

姓 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户口

性质

确认为特扶

对象时间

说明

本人

 

 

 

 

 

 

配偶

 

 

 

 

 

 

调查记录:

您自己认为是否仍然符合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政策?您爱人是否符合?

 

被调查对象签名

 

 

 

年 月 日

 

调查

结论

 

 

 

调查人:年 月 日



  

  附件6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转移通知(存根)

  


  
编号:

  


  本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配偶姓名:  身份证号码:

  扶助类型:  确认为特别扶助对象时间:

  在原户籍地扶助金发放截止时间: 年

  转出原因:户口于  月迁至本市 区(县)  (详细地址)

  

  
年 月 日

  

  (转出区县人口计生委盖章)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转移通知

  


  
编号:

  


  区(县)人口计生委:

  

  同志原为我区(县)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金领取至至 年。因其户口自  月迁入你区(县),请自接到本通知后,按规定继续发放特别扶助金。

  附:同志特别扶助个人档案

  

  
区(县)人口计生委(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7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新增对象名单

  公 示

  


  经审议,下列  名同志符合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条件,新增为特别扶助对象,现予以公示。公示日期:    日至  日。如发现被公示对象情况不实的,请如实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区(县)人口计生部门反映。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举报电话:,区(县)人口计生部门举报电话:

  

  

序号

姓 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户口

所在地

户口性质

生育

子女数

子女情况现状

        
        
        
        
        
        


  

  
(公示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8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退出对象名单

  公 示

  


  经审核,下列  名同志退出特别扶助对象范围,现予以公示。公示日期:    日至    日。如发现被公示对象情况不实的,请如实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区(县)人口计生部门反映。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举报电话:,区(县)人口计生部门举报电话:

  

序号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退出原因

     
     
     
     
     
     
     


  

  
(公示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9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花名册

  

  填表单位:(盖章)

  

单位

姓名

公民身份号码

性别

出生年月

扶助类型

家庭地址

发放金额(元)

 



  

  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填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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