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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云南省政府
【颁布时间】 2009-10-21
【实施时间】 2009-10-2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3594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5页 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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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二)切实加强对学校体育工作的指导与支持。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师生的安全教育,积极开展安全知识和抗震防灾技能培训。公安、交通、地震、消防等部门要配合学校做好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以及地震、消防等逃生演练。建立学校体育和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制定防范措施。为保障体育教学安全,教学班人数应从严控制。组织大型体育活动要做好应急预案,防止发生群体性安全事件。各级各类学校要建立校园意外伤害事件的应急机制,加强与公安、卫生、交通等部门的配合,由学校组织办理学生伤害事故校方责任保险,鼓励和提倡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为学生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加强体育科学研究,积极开发适应青少年特点的锻炼项目和健康方法,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为青少年体育锻炼提供科学指导。加强对体育场馆、设施的使用、维护和管理。

  

  (二十三)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氛围。新闻宣传部门要把学校体育工作作为教育宣传的重点内容,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开办专栏、发表评论、专题报道、公益广告等加强对学校体育工作先进典型和学生体育赛事的报道,普及科学的人才观、育人观和健康观,引导和推动青少年体育活动蓬勃开展。要在广大家长中倡导“健康第一”的理念,注重从小培养青少年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饮食卫生习惯和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鼓励家长和孩子共同参加体育锻炼,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形成热爱体育、崇尚运动、健康向上的良好风气,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创造有利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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