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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水产养殖业主要是以人工饲养(不包括自然捕捞)的有饲料、鱼药、肥料投入的规模化养殖,我区主要针对鱼类规模养殖过程中各种污染治理设施、污染物去除情况、投入和运行情况开展调查。 2.普查内容 (1)种植业污染源主要普查我区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和蔬菜作物在生产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流失情况。普查内容包括: 地块基本情况:包括地块面积、类型、坡度、种植方向、耕作方式、排水去向等。 肥料:包括化肥、有机肥的施用和流失情况开展普查。化肥包括氮肥、磷肥、钾肥、复合肥;有机肥包括人畜粪便、土杂肥等。调查内容包括肥料名称、有效成分及其含量、施用量、施用方法、施用时期等。 农药:主要针对污染重、难降解、用量大、未禁用的1~2种农药,包括以地表途径流失的总磷、可溶磷、总氮、硝态氮以及毒性。调查内容包括施药目的、农药名称、剂型、有效成分及其含量、施用量、施用方法、施用时期等。 农膜:主要针对地膜残留污染开展普查,普查内容包括地膜使用量、回收状况等。 秸秆:主要针对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生产过程中的秸秆及去向开展普查。普查内容包括产生量、还田量、田间焚烧量、丢弃量、饲料利用量、燃料利用量、堆肥利用量、原料利用量等。 (2)禽畜养殖业污染源主要普查生猪、奶牛、肉鸡、蛋鸡在规模养殖条件下污染物的产生、排放情况。 畜禽养殖基本情况:包括饲养目的、畜禽种类、存栏量、出栏量、饲养阶段、体重、采食量等。 污染物产生和排放情况:包括污水产生量、粪便和污水处理利用方式、清粪方式、利用量、排放量和排放去向等。 (3)水产养殖业污染源主要普查鱼在规模养殖条件下污染物的产生情况。普查内容包括:养殖种类、方式、模式、类型、面积、投放量、产量、水体排放量及去向、水体交换情况、换水频率、换水比例、养殖排水情况、饵料名称、主要成分及含量、使用量、肥料名称、施用方法等。 (三)生活源 主要普查第三产业中有污染物排放的单位和城镇居民生活污染。 1.普查范围 第三产业普查范围主要是具有一定规模的住宿业、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包括洗染、理发及美容保健、洗浴、摄影扩印、汽车与摩托车维修与保养业)、医院、具有独立燃烧设施的机关事业单位、机动车分类及数量。 城镇居民生活污染普查对象为城市的区、县城(县级市)、建制镇(不包括村庄和集镇)为单位,进行生活能源消耗量和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排放量的调查。 第三产业普查对象规模要求见表2,达到规模的低限以上的纳入普查。 表2 生活污染源普查对象规模表(略) 机动车分类及数量 拉萨市及6个地区详见表3 表3 机动车车型分类调查规模低限表(略) 2.普查内容 (1)排污单位基本情况,包括第三产业单位注册的基本登记信息,各类污染物的产生、排放情况,污染治理情况等; (2)以城市(地区)为单位的机动车排气污染情况等; (3)城市(镇)生活能源结构及其消费量、污染物排放情况,生活供水量、排水量及污染物浓度等。 (四)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1.普查范围 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普查范围是城镇垃圾处理厂(场)。 2.普查内容 单位基本情况,污染治理设施情况和运行状况,污染物的处理处置量等情况,渗滤液的产生、处置情况等。 (五)普查污染物种类 按照全面普查、突出重点的原则,本次污染源普查的污染物种类为对环境影响较大、对污染防治具有普遍意义的污染物。具体是: 1. 废水:化学需氧量(cod)、氨氮、石油类、挥发酚、汞、镉、铅、砷、六价铬、氰化物;农副食品加工、食品制造、饮料制造业废水中增加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 2. 废气:烟尘、工业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水泥、陶瓷行业废气中增加氟化物;机动车排气污染普查增加一氧化碳和碳氢化合物。 3. 工业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分类调查)、冶炼废渣、粉煤灰、炉渣、煤矸石、尾矿、放射性废渣等类别。 4. 脱硫设施产生的石膏。 5. 伴生放射性矿物开发利用企业产生的放射性污染物,放射源。 6.农业源中还包括:总磷、总氮、总铜、总锌及毒性高、用量大且难降解的农药和鱼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