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文字号】 建市资函[2011]4号
【颁布时间】 2011-01-11
【实施时间】 2011-01-1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015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印发陈重同志在全国建筑市场动态监管工作会议上讲话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印发陈重同志在全国建筑市场动态监管工作会议上讲话的通知

  (建市资函[2011]4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设交通委),北京市规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计划单列市建委(建设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总后营房部工程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有关行业协会:

  

  2010年12月10日,我司在贵州省贵阳市组织召开了全国建筑市场动态监管工作会议。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司长陈重同志在大会上的讲话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附件:《加强建筑市场动态监管 促进建筑业又好又快发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司长陈重同志在全国建筑市场动态监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一日

  


  附件:

  
加强建筑市场动态监管

  促进建筑业又好又快发展

  --在全国建筑市场动态监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司长 陈重

  (2010年12月20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建市场动态监管工作会议,目的是结合当前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需要,分析建筑市场动态监管中存在问题,交流各地建筑市场监管工作经验,研讨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动态监管工作的基本思路和政策措施,并部署安排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企业就位工作。下面,我代表司里讲三点意见,供同志们参考。

  一、强化监管和服务,建筑市场动态监管工作成效明显

  “十一五”期间,我国建筑业取得了快速健康发展。2009年,建筑业总产值75863亿元,比2005年增长172%;建筑业从业人员达3597万人,其中吸纳农民工数量占外出农民工总数的四分之一;对外承包工程完成营业额777亿美元,比2005年增长257%;建筑业实现增加值22333亿元,已占国民生产总值的6.56%,比2005年提高了1个百分点,建筑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支柱作用更加明显,为改善城镇面貌,统筹城乡发展, 扩大就业机会,促进我国国民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以上成绩的取得,是与我们从事建筑市场监管工作同志们的辛勤劳动分不开的,与建筑业有效的市场监管工作密不可分的,近年来,全国各地建筑市场监管工作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建设行业的中心工作,突出抓好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的重点工作,既抓产业政策研究,又抓行业全面管理;既抓建筑市场规范,又抓施工现场监管;既注重形势的分析判断,又注重问题的解决和矛盾的化解,取得了不少成绩,建筑业的市场监管工作成效明显。主要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建筑市场法规制度逐步健全。各级建设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建筑市场法规制度建设。近年来,我部修订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出台了《施工总承包特级企业资质标准》及有关配套文件;全国有30个省、市出台了规范工程建设活动的地方性法规,为进一步加强市场准入清出管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提供了有力依据。另外,我们完善了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管理制度,调整修订了注册建造师考试大纲和考试内容,出台了《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健全了注册建造师考试、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制度。

  (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稳步推进。为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各级建设主管部门稳步推进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我部设立了“行政审批受理办公室”,实行统一受理制度,同时通过下放行政审批权、细化审查标准、完善专家审查制度等措施,提高了行政审批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江苏、福建、湖南、广东、江西、贵州、西藏等11个省份已完全实现了行政审批一站式服务;陕西、安徽、河南、山西、辽宁、甘肃等12省实现了集中受理,进一步方便了服务对象,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累了经验。

  (三)资质资格动态监管工作初见成效。为加强对建筑业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的监管,我们于今年8月份研究出台了《关于加强建筑市场资质资格动态监管,完善企业和人员准入清出制度的指导意见》,提出了具体的监管思路和措施,加强了对各地开展资质资格动态监管工作的指导。各地积极探索,认真贯彻《指导意见》,分别实施了资质主要条件普查、重点抽查、企业电子身份证等资质资格动态监管方式,及时查处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清出不符合资质条件的企业。2009年以来,各地通过动态考核共查处企业8821家,其中撤销、撤回4571家,注销2757家,停业整改1493家,有效地维护了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