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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文字号】 建市资函[2011]4号
【颁布时间】 2011-01-11
【实施时间】 2011-01-1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015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5页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印发陈重同志在全国建筑市场动态监管工作会议上讲话的通知

[接上页]
(六)增强大局意识,构建统一开放的建筑市场。

  统一、开放是市场机制的基本原则。地方保护阻碍企业在全国范围的自由、合理流动,削弱了市场机制的功能和有效性,从长期来看,必然严重损害我国建筑业整体健康发展和建筑业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提升。因此,我们必须坚持和维护建筑市场的统一,打破各种形式的地方封锁。首先,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正确认识全国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重要意义,增强大局意识,令行禁止,维护建筑市场的统一开放。其次,我们将组织研究建筑业企业省外承揽工程的监管方式、方法,力求形成全国统一的监管办法,为各地开展对省外企业的监管活动提供政策依据。第三,各地要规范和完善外省市企业和注册人员进入本地区的告知性备案管理制度,进一步清理和取消不合理的外省市企业审批性备案管理制度,为建筑业企业的自由合理流动提供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这也是落实党的十六大、十七大反复强调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的要求。另外,对于大家反映比较集中,影响统一建筑市场形成的体制方面问题,我们有责任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积极建立协调工作机制,开展共同研究,统筹规划,维护建筑市场的统一。

  同志们,当前乃至今后一段时期,我国建筑业发展仍将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战略机遇期,建筑业在国民经济中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新的形势和要求给我们建筑市场监管工作提出了更新和更高的要求,我们面临的任务和压力将更为巨大。为此,我们一定要认清形势,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为动力,改革创新,开拓进取,克难攻坚,为推动我国建筑业动态监管工作迈上新台阶做出更大的贡献。

  最后,新年就要到了,我谨代表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向与会的各位领导和同志们致以新年的问候!并祝愿各地的建筑市场监管工作在新的一年里取得更大的成绩!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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