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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5.手持船舶订单:是指报告期末尚未交付船东的全部有效合同订单。 6.取消订单:是指前期已正式生效,但因各种原因在报告期内取消的合同订单。 7.船东国籍:是指实际船东所属国家或地区。 8.船籍:是指船舶所挂船旗代表的国家或地区。 9.交船时间:是指合同上签订交船时间(填写年份和月份)。 10.出口船舶:是指直接出口和间接出口船舶之和。直接出口是指直接销售给在境外(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单位法人或境外自然人的船舶;间接出口船舶是指通过代理商销售给在境外(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单位法人或境外自然人的船舶。出口船舶包括船东国籍为国外(包括中国香港、澳门地区)或船东国籍为中国,但船籍为国外的船舶。 (四)《船舶修理生产经营情况》表 1.船舶修理:包括船舶修理和改装业务。 2.船舶修理完工:只统计厂修完工量,不包括航修。 3.修船营业收入:包括厂修收入和航修收入。 (五)《海洋工程装备生产经营情况》表 海洋工程装备:包括各类钻井装备、采油装备的制造。 主要钻井装备:自升式钻井平台(jackup rig)、半潜式钻井平台(semi rig)、钻井船(drillship)等。 主要采油装备:浮式生产储卸油装置(fpso)、半潜式生产平台(semi-fps)、张力腿式平台(tlp)、单圆柱式平台(spar)、浮式液化天然气生产储卸装置(lng-fpso或flng)等。 (六)《游艇制造生产经营情况》表 1.游艇:包括各类动力游艇、非动力游艇、多用途游艇、海钓船、风帆游艇、水上摩托艇等。 2.船体材料:指木质、钢质、铝质、纤维增强塑料、钢-铝、钢-纤维增强塑料、铝-纤维增强塑料混合或其他新型复合材料结构。 (七)《船舶主要配套产品生产情况》表 1.柴油机出口:指单机直接出口,不包括装在出口船上随船出口的柴油机。 2.船用低速柴油机:指转速每分钟小于300转的船用柴油机。 3.船用中速柴油机:指转速每分钟大于300转,小于1000转的船用柴油机。 4.船用高速柴油机:指转速每分钟大于1000转的船用柴油机。 5.舵机:船用甲板机械产品,能够转舵并保持舵位的装置。 6.锚绞机:船用甲板机械产品,将起锚、系泊、带缆等多种作业组合的机械。起锚机是以抛锚、起锚、收放锚链并兼作停泊时绞收系缆的。系泊绞车是船舶系泊时用以系靠或贮存缆绳的。 7.船用起重机:指安装于船上或海上设施上的船用吊车,用以吊运货物、设备等的设备。 8.船用低速柴油机曲轴:指船用低速柴油机用曲轴。 (八)《造修船基础设施》表 1. 基础设施:名称及代码按《造修船基础设施目录及代码》填写。船台、船坞、码头要按实有个数逐个填报。如有其它类型设施(如船排、滑道)也应当单独列出。 2. 规格:船台规格:长(米)、宽(米);船坞规格:长(米)、宽(米)、深(米);码头规格:长(岸线长度米)、深(水深米)。 3. 最大设计产品吨位:船台和船坞填报最大设计产品的吨位(载重吨),浮船坞加填最大举力(吨);码头不填报。 4、 竣工年份:指设施建造竣工的年份,改扩建的设施填写改扩建竣工年份。 5、 起重设备类型、能力及台数:指专门提供船台或船坞正常生产用的起重设施。按类型(龙门式、 门座式、 其他式)额定起重吨位(吨)及台数依次填写,同类型不同能力的分别单列。 6、 主要用途:船坞分为造船专用、修船专用或造修船兼用;码头分为生产用和非造修船生产用。 (九)《重点监测企业主要经济指标》表 一、填报单位:重点监测船舶工业企业。 二、指标解释: 1.工业生产能源消费量:指工业企业为进行工业生产活动所使用的能源。主要包括:用于本企业产品生产、工业性作业的能源,包括用作原料、材料、燃料、动力;作为能源加工转换企业,还包括用作加工转换的能源。产品生产过程中作为辅助材料使用的能源。生产工艺过程中使用的能源。新技术研究、新产品试制、科学试验使用的能源。为了工业生产活动而在进行的各种修理过程中使用的能源。生产区内的劳动保护用能等。 2.科技活动经费支出总额:指企业在报告年度实际支出的全部科技活动费用,包括列入技术开发的经费支出以及技措技改等资金实际用于科技活动的支出。不包括生产性支出和归还贷款支出。科技活动经费支出总额分为企业内部开展科技活动的经费支出和委托外单位开展科技活动的经费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