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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2011年全国就业援助月活动的统一启动时间为1月5日。 四、活动内容 (一)以全国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和建立全国就业信息监测制度的要求为基础,按照《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发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黑人保发[2010]127号)的要求,在辖区内进行全面普查,摸清各类劳动者的底数,特别是登记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的情况和就业需求,并逐步建立和完善人力资源的动态摸查机制,实现对各类劳动者的动态管理。 (二)按照就业援助精细化的要求,健全就业援助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按照《黑龙江省城镇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和《黑龙江省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实施办法》对就业援助工作精细化、长效化提出的要求,加强就业援助工作,全面落实各项扶持政策,不断提高援助工作的质量,建立“出现一人,认定一人,扶助一人,稳定一人”的就业援助工作机制,努力使未就业的援助对象获得更具针对性的重点帮助以及时就业,确保已就业的援助对象切实享受政策扶持以稳定就业。 (三)以创建充分就业社区为抓手,建立完善就业援助工作绩效考核机制。建立起一整套规范的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制度,并以此为抓手,逐步探索建立就业援助工作绩效考核机制,对就业援助工作进行综合评估,鼓励先进,带动后进,使就业援助工作有更新的发展。 (四)以个性化服务为基础,切实帮助残疾失业人员就业。在活动期间,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重点向社会用人单位招用残疾人提供推荐和岗位适配服务,为就业困难的残疾登记失业人员提供就业服务,为有创业意愿的残疾失业人员提供自主创业方面的培训指导。重点帮助应享受政策的残疾人落实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五、活动要求 (一)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残联组织要高度重视就业援助月活动,将其作为贯彻落实十七届五中全会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残疾人工作新要求的具体措施,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提前协调落实专项活动经费和相关政策资金。结合本地实际,共同研究制定就业援助月活动方案,组织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和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全面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并及时相互沟通工作进展情况。 (二)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以就业援助月活动为契机,加强对就业政策和活动内容的宣传,加强就业援助的制度化、长效化、精细化建设,逐步建立完善就业援助工作的体制机制建设,探索就业援助工作绩效考核机制。 (三)各地残联及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要提前掌握社会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情况,收集合适的就业岗位,以残疾登记失业人员特别是其中的残疾人高校毕业生、贫困家庭和一户多残家庭的残疾人等为重点,向社会用人单位直接推荐,并做好残疾人专项扶持政策的落实工作。同时,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要以残疾登记失业人员为重点,发挥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作用,开展入户摸查家访,提供“一对一”的专项援助。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就业援助月活动方案。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扩大援助范围、拓展活动内容、丰富活动形式、注重活动实效,防止搞形式、走过场。要依托街道(乡镇)社区劳动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保障服务机构,扎扎实实地开展就业困难人员、残疾登记失业人员援助工作。 (四)要结合全省开展的“助残就业爱心工程”工作,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通过一对一的帮扶和精细化服务,安置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就业,使“就业援助月”和“助残就业爱心工程”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2: 春风行动活动方案 “春风行动”由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联合当地工会、妇联等团体,组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工会与妇联基层组织和其他服务机构,共同组织,为农村劳动者提供政策咨询、就业服务和维权支持,帮助进城务工人员和就地就近转移就业人员尽早落实就业岗位,实现稳定就业。 一、活动主题:进城务工,帮您解难。 二、服务对象:准备外出务工、新进城务工和已经在城市中务工的农村劳动者。 三、活动时间:2011年年2月下旬至4月。 四、活动内容 (一)“技能帮我找工作”活动。组织新失去工作的返乡或有外出务工愿望而又没有技能的农民参加职业技能培训,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切实帮助一批农民工提高技能,增强就业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