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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晋城市政府
【发文字号】 晋市政发[2009]27号
【颁布时间】 2009-12-08
【实施时间】 2009-12-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294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5页 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的实施意见

[接上页]


  


  四、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打好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总体战

  

  创建创业型城市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协调配合,共同推进,确保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增强责任意识。推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是各级党委、政府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和工作职责。要强化领导组规划编制、政策制定、协调指导、督查落实的工作职责,定期分析解决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狠抓工作落实。要逐项分解落实创建工作任务,确定好各项任务的责任单位,进一步完善政府全力扶持、各部门合力推动、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全民创业运行机制,不断增强各级各部门领导的责任意识和紧迫感,积极推进创业型城市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创业涉及多个职能部门,涉及社会方方面面,需要加强各方协调配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承担起牵头责任,定期交流工作进展情况,采取联合攻关等措施,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要调动全社会的资源,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共同做好创建工作,推动工作全面开展。要加强部门之间沟通协调,进一步完善工作目标考核、信息通报和协查制度,定期交流和通报工作情况,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共同分析研究,提出解决办法。各职能部门要制定相关配套的实施细则,明确职责,切实把创业就业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紧密结合实际,大胆进行创新。各地基础不同,情况各异,推进创业型城市建设需要结合实际,突出本地特点,着力解决劳动者创业的突出问题和矛盾。要勇于实践,积极探索,开拓创新,努力形成具有本地区特色推动创业促进就业工作的良好机制。要切实解决劳动者创业过程中的各种困难和问题,让更多的创业成果涌现出来,让创业活动更好地开展起来,取得创业带动就业的实质性成果。

  

  (四)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创建氛围。通过电视、电台、报纸和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创建创业型城市的意义和鼓励全民创业的精神,大造全民创业声势。要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弘扬创业精神,及时总结好经验和好做法,树立一批创业典型,形成尊重创业、支持创业的氛围。要重视创业教育,建设创业文化,营造崇尚创业、竞相创业、褒奖成功、宽容失败的和谐创业环境,着力培育和打造自强不息、奋发有为、竞相发展、团结奋进的创业文化,在全社会掀起“想创业、敢创业、会创业、创大业”的创业热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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