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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河南省政府
【发文字号】 豫政办[2011]3号
【颁布时间】 2011-01-23
【实施时间】 2011-01-2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374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河南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意见重点工作分工方案


  一、深化旅游业改革开放

  

  (一)放宽旅游市场准入,打破行业、地区壁垒,简化审批手续,鼓励社会资本公平参与旅游业发展,鼓励各种所有制企业依法投资旅游产业。(省旅游局、发展改革委负责。列第一位者为牵头部门或单位,下同)

  

  (二)推进国有旅游企业改组改制,支持民营和中小旅游企业发展,支持各类企业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培育一批具有竞争力的大型旅游企业集团。(省旅游局、省政府国资委、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负责)

  

  (三)积极引进外资旅游企业。逐步对外商投资旅行社开放经营中国公民出境旅游业务。(省旅游局、商务厅负责)

  

  (四)按照统筹协调、形成合力的要求,创新体制机制,推进旅游管理体制改革。(省旅游局、编办负责)

  

  (五)支持开展旅游综合改革和专项改革试点。(省旅游局、发展改革委负责)

  

  (六)旅游行政管理及相关部门加快职能转变,把应当由企业、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承担的职能和机构转移出去。五年内,各级各类旅游行业协会的人员和财务关系要与旅游行政管理等部门脱钩。(省旅游局、编办、民政厅负责)

  

  二、优化旅游消费环境

  

  (一)建立以游客评价为主的旅游目的地评价机制。(省旅游局负责)

  

  (二)景区门票价格调整要提前半年向社会公布,所有旅游收费均应按规定向社会公示。全面落实旅游景区对老年人和学生等特殊人群门票优惠政策。(省发展改革委负责)

  

  (三)增加旅游目的地与主要客源地间的航线航班、旅游列车,完善旅客列车车票的预售和异地购票办法。(郑州铁路局、省民航办、郑州新郑国际机场管理有限公司等负责)

  

  (四)城市公交服务网络要逐步延伸到周边主要景区和乡村旅游点,公路服务区要拓展旅游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自驾车旅游服务体系。(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旅游局负责)

  

  (五)规范引导自发性旅游活动。(省旅游局负责)

  

  (六)博物馆、金融服务网点、邮政服务网点等在旅游旺季适当延长开放和服务时间。(省文化厅、河南银监局、省邮政局、文物局、银行业协会负责)

  

  (七)各类经营场所的公用厕所对游客开放。(省旅游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

  

  (八)建立健全旅游信息服务平台,促进旅游信息资源共享。(省旅游局负责)

  

  (九)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公共媒体要积极开设旅游栏目,加大旅游公益宣传力度。(省广电局、新闻出版局、省委外宣办负责)

  

  三、倡导文明健康的旅游方式

  

  大力倡导健康旅游、文明旅游、绿色旅游,使城乡居民在旅游活动中增长知识、开阔视野、陶冶情操。引导旅游者自觉按照《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和《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文明出行、文明消费。(省文明办、旅游局负责)

  

  四、加快旅游基础设施建设

  

  (一)重点建设旅游道路、景区停车场、游客服务中心、旅游安全以及资源环境保护等基础设施。实施旅游厕所改扩建工程。(省发展改革委、旅游局、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

  

  (二)加强纳入规划的主要景区连接交通干线的旅游公路建设。规划建设水路客运码头要充分考虑旅游业发展需求。(省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负责)

  

  (三)加快郑州国际航空枢纽和支线机场建设,大力发展通用航空,完善旅游航线网络。(省民航办、发展改革委负责)

  

  (四)确保景区和交通沿线通信顺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林业厅、郑州铁路局负责)

  

  (五)加强重点城市游客集散中心建设。(省旅游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负责)

  

  (六)通过五年努力,全省所有a级景区旅游交通基本畅通,旅游标识系统基本完善,旅游厕所基本达标,景区停车场基本满足需要。(省旅游局、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负责)

  

  五、推动旅游产品多样化发展

  

  (一)实施乡村旅游富民工程。开展各具特色的农业观光和体验性旅游活动。(省旅游局、发展改革委、农业厅负责)

  

  (二)合理利用民族村寨、古村古镇,建设特色景观旅游村镇,规范发展“农家乐”、休闲农庄等旅游产品。(省旅游局、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厅、商务厅、文化厅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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