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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五)把旅游促进就业纳入就业发展规划和职业培训计划,落实相关扶持政策。(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旅游局负责) (六)完善“家电下乡”政策,支持从事“农家乐”等乡村旅游的农民批量购买家电产品和汽车摩托车。(省财政厅、商务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 十六、加大金融支持 (一)加大对旅游企业和旅游项目的融资授信支持,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和贷款利率。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可享受中小企业贷款优惠政策。对有资源优势和市场潜力但暂时经营困难的旅游企业,金融机构要按规定积极给予信贷支持。进一步完善旅游企业融资担保等信用增强体系,加大各类信用担保机构对旅游企业和旅游项目的担保力度。(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监局、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 (二)拓宽旅游企业融资渠道,金融机构对商业性开发景区可以开办依托景区经营权和门票收入等质押贷款业务。支持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券和中期票据,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在资本市场上市融资。(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监局、证监局、省发展改革委负责) (三)鼓励消费金融公司在试点过程中积极提供旅游消费信贷服务。积极推进金融机构和旅游企业开展合作,探索开发适合旅游消费需要的金融产品,增强银行卡的旅游服务功能。(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监局、证监局负责) 十七、完善配套政策和措施 (一)落实宾馆饭店与一般工业企业同等的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政策。(省发展改革委、旅游局负责) (二)允许旅行社参与政府采购和服务外包。(省旅游局、财政厅负责) (三)旅行社按营业收入缴纳的各种收费,计征基数应扣除各类代收服务费。排放污染物达到国家标准并已进入城市污水处理管网的旅游企业,缴纳污水处理费后,免征排污费。(省发展改革委、旅游局负责) (四)旅游企业用于宣传促销的费用依法纳入企业经营成本。(省地税局负责) (五)鼓励银行卡收费对旅行社、景区售票商户参照超市和加油站档次进行计费,进一步研究适当降低对宾馆饭店的收费标准。(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监局、省发展改革委负责) (六)年度土地供应要适当增加旅游业发展用地。积极支持利用荒地、荒坡、荒滩、垃圾场、废弃矿山等开发旅游项目。支持企事业单位利用存量房产、土地资源兴办旅游业。(省国土资源厅、水利厅、林业厅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