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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湖北省国土资源厅
【发文字号】 鄂土资发[2011]9号
【颁布时间】 2011-01-28
【实施时间】 2011-01-2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423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接上页]


  四、全面加强地质环境管理

  

  (十一)完善群测群防体系。加快“五条线”的建设和完善工作。以“十有县”和“五到位”建设为抓手,继续加强群测群防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大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和群测群防的宣传力度。加大三峡库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力度,进一步完善三峡库区的专业监测和群测群防体系建设,积极做好库区175米蓄水后期的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和监测、应急工作。认真做好巴东黄土坡的避险搬迁协调、督办工作。

  

  (十二)推进地质灾害应急和地质环境管理能力建设。抓好“十二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编制工作。加快省地质灾害应急中心和地质灾害防治协会的建设步伐,加快机构、职能、经费、人员的明确和到位。完善地灾防治联动机制。抓好与气象、新闻、通信、应急、水利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快地质灾害防治专家库的建设和完善。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责任管理制度,形成监测、预测、预警和应急反应体系。坚持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矿山建设地质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完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机制。积极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继续开展以资源枯竭型矿业城市为重点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强化城市地质和地质遗迹保护等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持续规范地质公园管理。进一步推动地热、浅层地热能调查评价。

  

  五、持续推进国土资源管理制度改革

  

  (十三)抓好部省合作共建的落实。坚持用改革的办法,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加快试点,先行先试,进一步抓好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土地管理改革专项方案的细化、落实,围绕省委、省政府“两圈一带”发展战略做文章。落实好国土资源部、省人民政府共同推进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合作备忘录、合作开展湖北省地质找矿工作协议书和厅市合作协议,继续推进审批制度改革,规范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深化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推动农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落实好武汉城市圈土地先行征收等各项改革,主要包括土地先行征收、土地区位调整、土地用途改变、先行用地、探索中小企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等方面,为全省经济跨越式发展提供保障。

  

  (十四)抓好基层联系点和国土资源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深化。更加注重远谋近施,持续推进改革创新,继续在22个市、县开展国土资源管理制度改革试点,适当扩大试点范围,作为厅机关各处室(单位)国土资源制度改革工作联系点,各处室(单位)在指导当地做好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同时,把联系点作为“创新基地”,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国土资源管理的新路子,着力推进国土资源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改革。

  

  六、夯实国土资源管理基础

  

  (十五)大力推进依法行政。抓好“六五”普法及依法行政五年规划的制定和启动。对“五五”普法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总结表彰。积极配合省人大做好《土地管理法》修改后我省相关法规、规章的修改工作。组织实施好《湖北省征地补偿安置争议协调裁决办法》及《湖北省土地整治管理办法》。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的办理质量,规范征地裁决案件的办理。编制行政程序公开手册,规范行政审批流程。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制定本系统行政问责实施办法,出台关于农村宅基地管理文件。

  

  (十六)强力推进执法监察工作。开展2010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充分发挥卫片执法检查在预防、警示和惩处违法方面的作用,进一步打造排查违法问题线索的信息平台,探索发现违法的新机制。以建立党政领导干部土地违法问责制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土地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以落实动态巡查责任制和村级协管员制度为重点,继续推进执法关口前移,重心下移;以落实土地违法行为报告制度为重点,不断促进土地违法行为的制止、纠正和整改工作;以强化部门联动为重点,建立健全以政府为主导、各部门协调配合的国土资源共同责任机制,提高监管水平。

  

  (十七)切实做好信访维稳工作。进一步落实信访维稳工作领导责任制,坚持领导干部阅批群众来信、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带案下访和包案处理信访问题等制度,以“事要解决”为目标,依法按政策认真负责地处理好涉及部门职权范围的信访突出问题;做好源头预防,加大对初信初访、网上诉求、重信重访处理力度,最大限度减少越级访和信访积案;继续做好信访问题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做到早发现、问题不积累、矛盾不上交;完善群众信访问题受理办理工作机制,加强信息综合分析研判,增强主动性,提高工作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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