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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湖北省政府
【发文字号】 鄂政办发[2011]12号
【颁布时间】 2011-02-10
【实施时间】 2011-02-1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576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湖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2011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接上页]


  加强安全生产中介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加强监督管理,保证中介服务机构从业行为的专业性、独立性和客观性。

  

  八、切实加强安监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履职能力

  

  加强市(州)、县(市、区)安全监管队伍和执法队伍建设,充实专业人员,增加执法人员。加强开发区、旅游风景区、湿地保护区、乡镇(街道)等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工业重镇、经济强镇、交通要镇要按照有关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监管人员。继续开展以“争当安全发展忠诚卫士,创建为民务实清廉安监机构”为主题的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加强安监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业务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全面提升履职能力。关心爱护一线安监干部,既要严格要求,加强勤政廉政建设,又要热情关怀,适当提高其经济、政治待遇,进一步增强安监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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