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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沪国资委评价[2009]646号
【颁布时间】 2009-12-01
【实施时间】 2009-12-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782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09年度本市国有企业财务决算审计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六、各区县国资监管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七、相关附件请从市国资委网上(www.shgzw.gov.cn)下载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国务院国资委《中央企业财务决算报告管理办法》(国资委令第5号)、《关于印发中央企业财务决算审计工作规则的通知的通知》(国资发评价[2004]173号)、《关于加强中央企业财务决算审计工作的通知》(国资厅发评价[2005]43号)、《关于印发上海市国有企业财务决算审计工作规则的通知》(沪国资委统[2008]75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市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财务决算审计委托方式明细表(略)

  

  2.征询函(略)

  

  3.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告知书(略)

  

  4.业务约定书(略)

  

  5.出资监管企业财务决算审计委托工作备案报告(略)

  

  6.委托监管企业财务决算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表(略)

  

  7.2009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前30位名单(略)

  

  8.专项说明审核报告参考格式(略)

  

  9.专项复核说明参考格式(略)

  

  10.内控测试报告参考格式(略)

  

  11.财务评价书要求(略)

  

  12.审计质量评分标准(略)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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