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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天津市政府
【发文字号】 津政办发[2011]23号
【颁布时间】 2011-02-22
【实施时间】 2011-02-2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788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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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大力扶持优势特色学科,加快培育交叉和新兴学科,着力强化与我市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对接紧密的学科专业群,积极争创国家重点学科。

  (市教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科委)

  45. 优化人才培养结构,着力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大力培养高素质复合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

  46. 科学建立高校分类体系和政策支持体系,实行分类管理、分类指导、分类服务,引导和促进高校合理定位、科学发展,形成各自的办学理念,在不同层次、不同领域办出特色、争创一流。(市教委)

  47. 积极支持"985工程"高校争创世界一流大学,大力推进"211工程"高校建设,着力提高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水平。(市教委、市财政局)

  48. 加强高校和谐校园建设,丰富学生文化生活,深入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推进校园绿化美化生态化建设,完善校园安全防控体系和应急管理体系,创建平安校园。(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综治办、市建设交通委、市规划局、市精神文明办、市委宣传部)

  六、多层次多样化发展继续教育

  49. 完善继续教育体系,多层次协调发展继续教育。高等学校、职业院校、科研机构和行业企业等相关组织要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开展高质量继续教育,建设与用人单位紧密结合的各种形式继续教育基地。整合教育资源,建立天津开放大学。(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市科委、市民政局、市农委、市总工会、市发展改革委、市妇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卫生局)

  50. 社区学院和其他学习型组织要密切联系,突出特色,形成适应不同学习者需要的办学新体制和机制。支持发展各类老年教育,办好老年人大学。倡导全民阅读。各级各类继续教育学校要形成覆盖全市的有效学习网络,到2020年,率先建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城市。(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市老龄委)

  51. 建设一批社区教育示范性院校和社区数字化学习中心,加快市民远程学习网络环境、资源建设和管理系统建设,形成市民远程网络学习支持系统。扩建数字化公共服务项目,完善数字化学习港,建成远程多媒体教育系统,实现智能化、数字化教育教学与管理,使学习者享受到高质量的继续教育。(市教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市财政局)

  52. 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并举,促进各级各类教育纵向衔接、横向沟通,提供多次选择机会,满足多样化学习需要。大力发展教育培训,加强培训机构建设,提高培训水平和覆盖面。(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

  53. 实施"市民素质提高工程",建成以"学习包"为核心的学习资源中心,建立"市民终身学习卡"和"学分银行"制度,使市民能够根据需要自主选择"学习包",满足终身持续学习需求。建立继续教育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实现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互认和衔接。改革和完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54. 建立天津市学习型社会建设和继续教育促进委员会,统筹协调全市学习型社会建设和继续教育发展。建立市级终身学习指导服务中心,为市民终身学习提供业务指导和支持服务。(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市科委、市民政局、市农委、市总工会、市发展改革委、市妇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

  55. 建立和完善政府统筹、部门行业分工负责、分类指导、协调合作的继续教育管理体制。各级政府要将继续教育纳入区域、行业总体发展规划。完善继续教育法规建设。重视发挥社区在继续教育中的作用。(市教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法制办)

  56. 健全继续教育激励机制,推进继续教育与工作考核、岗位聘任(聘用)、职务(职称)评聘、职业注册等人事制度改革的衔接。鼓励个人多种形式接受继续教育,支持用人单位为从业人员提供继续教育。加强继续教育监管与评估。(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

  七、健全发展特殊教育

  57. 各级政府要坚持把特殊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教育发展规划,纳入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确保与区域经济社会同步发展,与基础教育事业同步发展。(市教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残联)

  58. 构建完备的特殊教育体系。全面实施残疾幼儿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学校要设立幼儿园或学前班,统筹安排普通幼儿园接收能够适应园内生活的残疾幼儿。普及适龄的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的义务教育,加强中度智力残疾儿童的义务教育,提高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水平,完善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制度,实施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服务计划。普及视力、听力残疾学生高中阶段教育,重点培养残疾学生的职业技能。重视发展残疾人高等教育,在普通高校试办适合听力、视力残疾学生的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班。(市教委、市民政局、市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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