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农林局和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八、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一)建立节能减排长效机制 45.正确处理节能减排与经济社会发展关系,做到统筹协调、综合施治、合法合规、求实求效。完善政府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健全法规制度,使节能减排走上法制化轨道。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运用价格、税收、排放权交易等经济手段,促使企业加快技术改造和产品结构调整,增强企业和全社会节能减排内生动力。 由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环保局和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二)推进节能降耗 46.继续实施建筑节能、公共机构节能等八大节能工程,推进高耗能设备更新改造。全面推广清洁生产,开展重大节能技术和高效节能产品产业示范。 由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和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47.开展绿色建筑和低碳社区示范项目建设。 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落实。 (三)加强环境保护 48.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实施生态省规划,切实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和管理。对重污染行业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深入推进重点流域、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环境综合整治和重金属污染防治。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控制农村面源污染。加强地质环境保护和修复。全面实施水环境生态补偿,继续推进排污权交易试点。加快市、县第二轮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 由市发展改革委、环保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局和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九、加快文化强省建设,增强发展软实力 (一)加快发展文化产业 49.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培育新型文化业态。以网络移动媒体建设、有线电视数字化改造、数字出版基地、精品剧目产业化等为抓手,壮大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文化艺术等优势文化产业。以10个文化改革发展试验区和6个文化产业示范园区为载体,抓好一批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建设,培育文化创意、网络动漫、演艺娱乐等新兴文化产业龙头企业和知名品牌(完成省下达分解任务)。 由市发展改革委和文广新局负责落实。 (二)推进文化体制改革 50.加快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完成文化改革发展试验区市县两级国有院团转企改制。加快推进文化管理体制改革,全面实现省辖市、县(市、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 由市发展改革委、文广新局和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十、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着力扩大就业 51.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和小型微型企业,扶持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 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和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52.加强就业技能培训、就业信息服务和就业援助,重点解决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的就业问题,力争失业人员再就业35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新增100万人(完成省下达分解任务)。 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民政局和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二)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53.继续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落实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办法。健全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低保、农村五保供养、优抚对象和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正常调整机制。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将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全部纳入基本养老保险。扎实做好新农保试点工作。完善城镇职工、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农合制度,全面实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即时结算和市级统筹,实现新农合跨区域即时结报。切实解决失地农民生活保障问题,实现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全覆盖。 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局、民政局和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三)大规模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 54.全面实施保障性住房建设三年规划,加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加快棚户区和农村危房改造,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统筹使用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优先保证用地供应,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39万套,努力缓解中低收入群体住房困难。完成农村危房改造8万户以上。采取以商补公、租售并举、市场运作等方式,多渠道增加资金投入(完成省下达分解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