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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水利部
【颁布时间】 2011-03-03
【实施时间】 2011-03-0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916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水利部发展研究中心关于发布《2011年水利政策研究和制度建设财政预算项目》申请指南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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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黄河、海河流域管理与区域管理事权划分与协商机制的现状分析。深入分析黄河、海河流域管理机构与区域水行政主管部门事权划分现状和目前主要的协商形式,总结成效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2、黄河、海河流域流域管理与区域管理事权划分可行方案设计。梳理现行法律法规对黄河、海河流域管理机构规定的职责,分析流域机构职责与区域水行政主管部门职责不衔接、不统一、有矛盾的方面,确定事权划分方法,提出事权划分的可行方案。

  3、黄河、海河流域流域管理与区域管理协商机制可行方案设计。分析黄河、海河流域协商机制的法律规定,明确协商的主体、内容、形式、程序、基本制度、争端解决措施等,进一步明确管理主体各自职责,提出协商机制可行方案。

  4、提出保障措施及政策建议。

  (二)七大流域流域管理和区域管理事权划分与协商机制总结研究

  1、总结七大流域(淮河流域、珠江流域、太湖流域、长江流域、松辽流域、黄河流域、海河流域)流域管理与区域管理事权划分与协商机制建设现状。归纳总结七大流域流域管理机构与区域水行政主管部门事权划分现状和目前主要的协商形式,分析成效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2、对已建立的七大流域流域管理与区域管理的事权划分方案和协商机制方案做进一步完善。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等新要求,对已建立的七大流域流域管理与区域管理的事权划分方案和协商机制方案进行完善,进一步明晰七大流域流域管理与区域管理的事权,健全七大流域流域管理与区域管理的协商机制。

  3、起草《关于建立健全流域管理和区域管理事权划分与协商机制的意见(草案)》。该草案由正文和附件两部分构成。其中,正文部分包括建立健全流域管理和区域管理事权划分与协商机制的意义、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基本原则等内容;附件部分由淮河、珠江、太湖、长江、松辽、黄河、海河等七大流域流域管理与区域管理的事权划分方案和协商机制方案构成。

  三、有关要求

  1、进度要求:2011年4月上旬审查工作大纲;2011年8月提交课题研究中间成果;2011年11月提交送审成果。

  2、质量要求:

  (1)“黄河、海河流域管理和区域管理事权划分与协商机制研究”应在充分吸收前期研究成果(淮河流域、珠江流域、太湖流域、长江流域、松辽流域)和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开展;研究报告论点要鲜明、论据要充足、论证要充分,研究成果既要具有理论性,也要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能够较好地满足黄河流域和海河流域两大流域管理工作要求;流域管理和区域管理事权划分中的双方权责、结合点与结合方式要明晰,事权划分方案要密切结合流域实际情况,分别突出两个流域的特点,并对事权划分方案的可行性进行论证;流域管理和区域管理协商机制框架应健全和完善,层次应清晰,且针对性强,并对其可行性进行论证。

  (2)“七大流域流域管理和区域管理事权划分与协商机制总结研究”应对淮河、珠江、太湖、长江、松辽、黄河、海河等流域已经建立的流域管理与区域管理的事权划分方案和协商机制方案进行全面的完善。总结研究报告要充分吸收已有的系列研究成果,既要综合七大流域的共性,又要体现各自的差异性。《关于建立健全流域管理和区域管理事权划分与协商机制的意见(草案)》要体现2011年中央一号文等新要求,对于流域管理工作要有较好的指导作用。

  四、补助经费

  70万元左右。

  

  课题编号:水政研(2011)-3

  

  
水文化建设研究

  --提升水工程文化内涵与品位战略研究

  


  一、研究目标

  对水工程承载的文化进行系统的理论分析阐述,对现有水工程文化内涵与品位进行广泛调研,分析水工程与水文化之间的内在关系,选取典型案例进行深入研究,在此基础上,结合现代水工程和水文化的特征,提出具有较高水文化内涵与品质的现代水工程建设理念与框架。

  二、研究任务

  1、理论分析。从时代、地域、经济发展水平、社会历史文化等角度对水工程的文化内涵进行全面界定;分析论述水工程与水文化之间的辩证统一关系。

  2、调查研究。一是水工程调研,全面调查和梳理各类水工程文化内涵和品位的状况和特征,并根据其特性进行分类,探讨文化内涵与品位对水工程的作用与价值。二是水文化需求调研,掌握现阶段不同地区对水工程文化内涵和品位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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