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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四川省政府
【发文字号】 川府发[2011]8号
【颁布时间】 2011-03-17
【实施时间】 2011-03-1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992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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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深化改革开放,增强发展动力与活力

  

  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加大省属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力度,积极开展省属国有企业董事会试点。深化扩权强县试点,发展壮大县域经济。抓好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健全政府预算体系,进一步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全面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继续实施预算执行中期评估制度,加快建立健全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扩大小额贷款公司试点,规范发展融资性担保公司,全面推进以县级农村信用社为法人单位的股份制改造,探索以市(州)为单位组建统一法人社或农村商业银行。创新资源开发利用模式和补偿机制,有序推进水电开发补偿机制试点。试行流域跨界断面水质超标资金扣缴制度,探索建立高原、高寒地区生态补偿机制。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稳步推行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制度。(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环境保护厅、林业厅、省国资委、省政府金融办等负责)

  

  大力发展民营经济。认真落实鼓励引导民间投资的一系列政策措施,鼓励和允许民间投资进入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社会事业、金融服务等领域,营造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体制环境。开展创业服务,扶持自主创业,帮助民营企业解决资金、人才、技术等突出问题。引导民营企业树立更高目标,转型创新、提高本领、做强做大。民营经济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力争提高2个百分点。(省工商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商务厅、省政府金融办等负责)

  

  全面提升对外开放水平。把重点产业发展与招商引资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招大引强、集群承接、沿链引进,推动更多的产业迅速崛起和发展壮大。狠抓已签约项目落地建设,统筹推动电子信息、汽车制造、现代物流等重大项目的建设和投产,做好配套企业引进工作。力争引进国内省外资金6000亿元以上,实际利用外资90亿美元以上。加快外贸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统筹规划、积极争取梯次配置出口加工区、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力争进出口总额达到400亿美元。加快新川创新科技园建设。办好第十二届西博会。引导企业有序到境外投资发展。大力发展对外优势工程承包,规范发展对外劳务合作。加快推进与周边省区合作,强化与珠三角、长三角、北部湾和环渤海等区域合作。做好外事、港澳台侨和口岸、海关、检验检疫等工作。(商务厅、省招商引资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外办、四川博览局、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成都海关等负责)

  

  六、加强节能减排,提高生态文明水平

  

  强化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突出工业节能,严格控制“两高”及产能过剩行业发展,继续实施差别电价政策,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深入推进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大力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实施重点节能工程和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强力推进总量减排,加快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严格环境执法监管。强化工业污染防治,继续对列入减排项目和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实行挂牌整治,在重点污染行业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在工业集中区开展生态园区建设,全面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加强重金属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防治、固体废物监管和危险废物处置,推进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抓好农村面源污染、重点小流域和湖库综合治理,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实施污染土壤修复与综合治理试点。全面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厅、省畜牧食品局等负责)

  

  加大生态建设力度。开展生态文明建设试点,着力打造环保模范区域和生态区域。抓好青藏高原东南缘和重点生态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深入推进退牧还草,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启动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工程,大力发展退耕还林后续产业,全面实施坡耕地综合整治。突出重点区域造林,完成营造林600万亩。深入实施川西北防沙治沙工程,治理沙化土地5万亩。扎实抓好石漠化治理工程。推进自然保护区和生态功能区建设,加强湿地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快地质灾害易发区调查评价、监测预警、防治和应急体系建设,加强重点区域地质灾害治理。在生态环境脆弱地区和禁止开发区稳步推进生态移民。(环境保护厅、林业厅、省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科技厅、财政厅、农业厅、省畜牧食品局等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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