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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上海市政府
【发文字号】 沪府办发[2011]8号
【颁布时间】 2011-03-08
【实施时间】 2011-03-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114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2011年市政府要完成的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实事的通知

[接上页]


  在全市280个轨交车站进站检票闸机外侧设立549个安检点,配备安检装备和人员,按照相关标准对进站乘客携带物品进行安检,实行“大包必检、小包抽检、逢疑必查”的工作模式,建立“星级安检员”管理机制,完善安检热线电话投诉机制。具体实施进度:第一季度制定完善安检人员、设备配置标准和岗位工作规范,完成安检员队伍调整工作,安检设备配置到位;第二季度推进安检操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完成岗位培训,实现持证上岗;第三季度总结完善各项管理工作机制;第四季度对新开车站的安检工作进行调研,确保按照进度同步设立安检点。该项目由市公安局牵头负责,申通集团配合。其中,市公安局责任人为轨道分局曹声伟党委书记,申通集团责任人为邵伟中副总裁。

  

  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以及作业场所内的安全防范措施等为重点,加强对来沪务工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进一步提高其安全生产和防护技能。具体实施进度:第一季度培训3万人;第二季度培训10万人;第三季度培训10万人;第四季度培训7万人。该项目由市安全监管局牵头负责,责任人为谢黎明局长。

  

  二、新开工建设18条区域对接道路,完成10条区域对接道路建设;新建60根etc车道;在100个街镇的1000条(段)道路实施道路洁净工程。

  

  新开工建设殷高路等18条区域对接道路,完成朱平公路等10条区域对接道路建设,解决区与区之间连接道路,尤其是远郊与近郊、近郊与中心城区道路之间衔接不畅的矛盾。具体实施进度:第一季度向各区县下达任务,落实年度计划;第二季度计划开工9条区域对接道路;第三季度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第四季度计划开工9条,完成10条区域对接道路。该项目由市建设交通委牵头负责,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国土资源局、相关区县政府配合。其中,市建设交通委责任人为秦云总工程师,市发展改革委责任人为汤志平副主任,市规划国土资源局责任人为俞斯佳总工程师,相关区县政府责任人为分管副区(县)长。

  

  新建60根etc车道(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车道),进一步缓解本市高速公路拥堵状况。具体实施进度:第一季度完成立项、车道布设研究测试,产品接入测试及技术招投标工作;第二季度完成初步设计、施工招投标、监理招投标、关键产品招投标、施工图设计等工作;第三季度完成建设任务并做好工程初步验收;第四季度做好工程整改和竣工验收。该项目由市建设交通委牵头负责,责任人为王以中巡视员。

  

  在100个街道(镇)的1000条(段)道路推行道路洁净工程,全面推广“夜间清扫、白天保洁”作业模式,严格实行“组团式作业法”,确保道路环境问题发生率不高于15%,道路整洁达到优良状态;提高机械化作业水平,机扫率、冲洗率达100%;提高道路污染快速处置能力,确保废弃物路面滞留时间控制在20分钟以内,并加强道路环境问题投诉处理。具体实施进度:第一季度确定推进实施范围和具体道路,并对道路保洁模式、工艺流程、作业工具、人员配备等进行检查,完成推进任务的20%;第二季度完成推进任务的60%;第三季度完成推进任务的90%;第四季度全面完成,制定巩固道路洁净工程成效的制度和办法,健全长效机制。该项目由市绿化市容局牵头负责,各区县政府配合。其中,市绿化市容局责任人为黄兴华副局长,各区县政府责任人为分管副区(县)长。

  

  三、建设郊区集约化供水管网104公里,关闭中小水厂10家;完成郊区县100个村庄改造。

  

  进一步加快推进郊区集约化供水管网建设,提高供水水质,建设郊区集约化供水管网(dn500以上)104公里,其中松江区23公里、金山区40公里、青浦区20公里、浦东新区11公里、嘉定区10公里;关闭郊区10家中小水厂。 具体实施进度:第一季度开展前期工作;第二季度建设集约化供水管道21公里,关闭中小水厂4家;第三季度建设集约化供水管道40公里,关闭中小水厂4家;第四季度建设集约化供水管道43公里,关闭中小水厂2家。该项目由市水务局、相关区县政府牵头负责,市发展改革委、市建设交通委、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城投总公司配合。其中,市水务局责任人为陈远鸣副局长,浦东、嘉定、松江、青浦、金山、奉贤、崇明等相关区县政府责任人为分管副区(县)长,市发展改革委责任人为周亚副主任,市建设交通委责任人为秦云总工程师,市规划国土资源局责任人为俞斯佳总工程师,市城投总公司责任人为顾金山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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