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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上海市政府
【发文字号】 沪府办发[2011]8号
【颁布时间】 2011-03-08
【实施时间】 2011-03-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114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5页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2011年市政府要完成的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实事的通知

[接上页]


  九、新增40所幼儿园;对80所政府委托以招收来沪务工人员同住子女为主的民办小学教师开展全员培训。

  

  通过公建配套、改扩建、新建等方式,新建40所标准化幼儿园,进一步解决学前教育资源不足、幼儿园班额普遍超编的矛盾。具体实施进度:第一季度向相关区县下达工作任务;第二季度全面施工阶段;第三季度加强指导和监督,推进新建园所建设工作;第四季度全面完成建设,做好检查和总结工作。该项目由市教委牵头负责,市建设交通委、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配合。其中,市教委责任人为尹后庆副主任,市建设交通委责任人为秦云总工程师,市规划国土资源局责任人为徐毅松副局长,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责任人为顾弟根副局长。

  

  对80所政府委托以招收来沪务工人员同住子女为主的民办小学教师开展全员培训,使教师掌握教育学、心理学、教学法基本知识和课堂教学、班主任工作基本技能,提高教学能力。具体实施进度:第一季度对80所学校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基本情况检查,启动培训工作;第二季度组织参训教师完成40课时的通识培训,并组织开展学科培训;第三季度组织参训教师完成50课时的学科培训;第四季度完成培训工作并开展有关工作总结。该项目由市教委牵头负责,责任人为李骏修副主任。

  

  十、在公园、公共绿地新建50条百姓健身步道,完善30家社区活动中心的健身设施。

  

  在公园、公共绿地建设50条长400米的塑胶步道,完善30家社区活动中心的健身设施,进一步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对健身设施的需求。具体实施进度:第一季度完成健身步道承建单位和健身房器材的评议和选定工作;第二季度完成10条健身步道建设和百姓健身房设计评议;第三季度完成20条建身步道建设和20处百姓健身房建设;第四季度完成20条建身步道建设和10处百姓健身房建设。该项目由市体育局牵头负责,市绿化市容局、各区县政府配合。其中,市体育局责任人为李伟听副局长,市绿化市容局责任人为崔丽萍副局长,各区县政府责任人为分管副区(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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