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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六、为26万名经济困难且需要生活照料的老人提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新增5000张养老床位;新建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20家;设立40个社区老年人助餐点;为5000名重度失智困难老人配送护理用品。 进一步拓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受益面,为26万名经济困难且有生活照顾需求的老人,提供上门或日托等形式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重点对80岁以上、身边无子女的高龄夫妇和独居老人提供服务,对其中生活自理障碍且经济困难者经评估后提供政府服务补贴。具体实施进度:第一季度将服务对象扩大至25.2万人;第二季度将服务对象扩大至25.4万人;第三季度将服务对象扩大至25.6万人;第四季度将服务对象扩大至26万人。该项目由市民政局牵头负责,责任人为蔡苕升副巡视员。 继续新增5000张养老床位,着力缓解本市机构养老,特别是中心城区机构养老服务资源供需矛盾。具体实施进度:第一季度完成床位建设各项筹备工作并开工建设;第二季度完成500张;第三季度完成1500张;第四季度完成3000张。该项目由市民政局牵头负责,责任人为蔡苕升副巡视员。 继续新建20家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就近为老年人提供就餐、助浴、群体康复等日间服务。具体实施进度:第一季度完成各项筹备工作并开工建设;第二季度完成2家;第三季度完成3家;第四季度完成15家。该项目由市民政局牵头负责,责任人为蔡苕升副巡视员。 以老年人口密度大、需求高的中心城区为重点,新设40个社区老年人助餐服务点,进一步拓展助餐服务受益面,满足老年人助餐服务需求。具体实施进度:第一季度完成各项筹备工作并开工建设;第二季度完成5个;第三季度完成5个;第四季度完成30个。该项目由市民政局牵头负责,责任人为蔡苕升副巡视员。 对全市符合条件的约5000名重度失智老人(本市户籍,年龄在60周岁及以上;患者本人和夫妻双方月平均收入等于或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大小便失禁,生活不能自理,居家护理;有能履行监护职责的合法监护人),每人每月提供价值155元左右的护理用品(包括成人纸尿裤、床用护理垫等),并对家属和看护人员进行相关培训,组织志愿者提供项目相关服务。具体实施进度:第一季度申请、审核和采购并召开区县、街镇责任人培训班,掌握项目实施流程;第二季度至第四季度全面实施,每月定期向5000名失智老人发放护理用品,并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自查、检查、评估和总结。该项目由市红十字会牵头负责,市民政局配合。其中,市红十字会责任人为孙大红副会长,市民政局责任人为蔡苕升副巡视员。 七、补贴推广500万只节能灯,其中向4万个特困残疾人员家庭免费赠送8万只。 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节油节电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加大推广高效照明产品的力度,满足居民对节能灯的需求,促进节能环保工作,并体现对部分弱势群体的关心。 具体实施进度:第一季度完成向国家申报工作;第二季度制定并下达各区县推广任务和工作方案;第三季度分批组织各区县和中标企业推广使用节能灯300万只,完成向重点优抚对象赠送8万只任务;第四季度全面完成。该项目由市经济信息化委牵头负责,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残联、各区县政府配合。其中,市经济信息化委责任人为尚玉英副主任,市发展改革委责任人为周亚副主任,市民政局责任人为高菊兰副局长,市残联责任人为王爱芬副理事长,各区县政府责任人为分管副区(县)长。 八、开展“百万家庭低碳行,垃圾分类要先行”活动。 为50万试点家庭开设绿色账户,通过回收废旧物品换取积分兑换礼品;向试点小区家庭免费发放《家庭环保指导手册》和便于对垃圾分类的多色可降解塑料袋,并培训家庭环保志愿者,推动垃圾分类处理成为市民自觉行动。具体实施进度:第一季度设计“绿色账户”卡,升级网络系统;第二季度完成《家庭环保指导手册》编撰,为20%的试点居住区配备垃圾分类投放容器,为试点街道(镇)的40%的家庭发放指导手册和分类垃圾袋,发放绿色账户卡,开展社区专项回收日活动;第三季度为50%的试点居住区配备垃圾分类投放器,为试点街道(镇)的40%的家庭发放指导手册和分类垃圾袋,发放绿色账户卡,开展社区专项回收日活动;第四季度为30%试点居住区配备垃圾分类投放器,为试点街道(镇)的20%的家庭发放指导手册和分类垃圾袋,发放绿色账户卡,开展社区专项回收日活动,实现2011年人均生活垃圾处理量比2010年降低5%的目标。该项目由市绿化市容局、市妇联牵头负责,市教委、市金融办、市环保局、市科协、市文明办、各区县政府配合。其中,市绿化市容局责任人为黄兴华副局长,市妇联责任人为翁文磊副主席,市教委责任人为袁雯副主任,市金融办责任人为马弘副主任,市环保局责任人为吴启洲副局长,市科协责任人为俞涛副主席,市文明办责任人为陈振民巡视员,各区县政府责任人为分管副区(县)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