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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上海市政府
【发文字号】 沪府办发[2011]8号
【颁布时间】 2011-03-08
【实施时间】 2011-03-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114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2011年市政府要完成的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实事的通知

[接上页]


  以改善生态环境为重点,配套完善生活污水处理、村内道路建设、危桥改造、河道疏浚、环卫设施建设、宅前屋后环境整治、村庄绿化等,对100个农村村庄实施改造。具体实施进度:第一季度完成改造选点、方案报送等前期准备工作;第二季度完成项目批复、启动工作,第三季度项目实施;第四季度全面完工。该项目由市农委、市建设交通委牵头负责,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绿化市容局配合。其中,市农委责任人为孙雷主任,市建设交通委责任人为倪蓉副主任,市发展改革委责任人为汤志平副主任,市规划国土资源局责任人为徐毅松副局长,市环保局责任人为方芳副局长,市水务局责任人为刘晓涛副局长,市绿化市容局责任人为黄兴华副局长。

  

  四、帮助1万人成功创业;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

  

  进一步落实本市《鼓励创业带动就业三年行动计划(2009-2011年)》的要求,形成全社会共同支持创业的工作合力,努力保持本市就业形势稳定。具体实施进度:第一季度完成帮助2000人成功创业;第二季度累计完成帮助5000人成功创业;第三季度累计完成帮助8000人成功创业;第四季度累计完成帮助1万人成功创业。该项目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教委、市科委、市农委、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统计局、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市金融办、各区县政府配合。其中,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人为周海洋局长,市发展改革委责任人为肖林副主任,市经济信息化委责任人为傅新华副主任,市教委责任人为印杰副主任,市科委责任人为陈杰总工程师,市农委责任人为邵林初副主任,市规划国土资源局责任人为徐毅松副局长,市地税局责任人为许建斌副局长,市工商局责任人为陈学军副局长,市统计局责任人为朱章海副局长,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责任人为庞元副局长,市金融办责任人为马弘副主任,各区县政府责任人为分管副区(县)长。

  

  贯彻《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加快推进本市新农保试点,实现新农保制度全覆盖目标。具体实施进度:第一季度在浦东新区、松江区、奉贤区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第二季度在宝山区、嘉定区、闵行区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第三季度在青浦区、金山区、崇明县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第四季度全面完成。该项目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市农委、市残联、相关区县政府配合。其中,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人为周海洋局长,市农委责任人为邵林初副主任,市残联责任人为王爱芬副理事长,相关区县政府责任人为分管副区(县)长。

  

  五、在10家蔬菜批发市场、150家标准化菜市场建设蔬菜流通安全信息追溯体系,在铜川、百川2家水产批发市场和30家菜市场建设水产品流通安全信息追溯体系;在200家集贸市场设立“自助式公平秤”便民装置。

  

  按照“强化源头管理,加强供应监测,完善产销对接,实施全程监控”原则,在10家蔬菜批发市场和150家标准化菜市场建设蔬菜流通安全信息追溯体系,并将水产品也纳入流通安全信息追溯系统范围,在铜川、百川2家水产批发市场和30家菜市场开展水产品流通安全信息追溯系统建设,同步建立水产品流通交易数据中心。具体实施进度:第一、二季度完成软件升级开发、硬件设备选型和网络布线等工作;第三季度为5家蔬菜批发市场、70家标准化菜市场安装蔬菜流通安全信息追溯体系,为1家水产批发市场、10家水产品菜市场建设水产品流通安全信息追溯体系;第四季度为5家蔬菜批发市场、80家标准化菜市场安装蔬菜流通安全信息追溯体系,为1家水产批发市场、20家水产品菜市场建设水产品流通安全信息追溯体系。该项目由市商务委牵头负责,责任人为张新生副主任。

  

  在200家集贸市场的活水产摊位各设立2-4套“自助式公平秤”便民装置。具体实施进度:第一季度制定工作方案,确定设立公平秤的200个集贸市场并明确技术要求和服务要求;第二季度确定“自助式公平秤”生产企业,选择2家市场先期试点并在试点基础上逐步展开;第三季度对居民满意度进行调研,对实施效果进行阶段性检查;第四季度全面完成,集中检查验收。此项目由市质量技监局牵头负责,市商务委配合。其中,市质量技监局责任人为郑光辉副局长,市商务委责任人为张新生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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