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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推进质量振兴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省属各企业: 《甘肃省推进质量振兴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三月十八日 甘肃省推进质量振兴工作方案 为确保推进质量振兴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质量振兴的意见》(甘政发〔2010〕25号,以下简称《意见》)和全省推进质量振兴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任务 (一)全面开展推进质量振兴工作。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推进质量振兴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将推进质量振兴列入重点工作内容,在认真总结质量兴市州、质量兴县市区活动经验、巩固活动成果的基础上,充实扩展并制定推进质量振兴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措施、方法、步骤、职责,强化政策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全面组织实施。2011年底前,全省市、县两级政府要全面开展推进质量振兴工作。(牵头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 (二)设立甘肃省人民政府质量奖。制定《甘肃省人民政府质量奖实施意见》及评审细则,对推进质量振兴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以激励企业努力创新,追求卓越质量绩效。省政府质量奖每年颁发一次,每次获奖单位和个人的数量均不超过4个,2011年底前启动奖励评审。各地政府、各企业也要建立相应的奖励制度。(牵头单位:省推进质量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积极推进品牌战略。以我省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先进装备制造业和现代农业中的主导产品、优势产品、特色产品以及市场占有率高、发展空间大的产品为重点,调整、补充和完善全省名牌产品发展规划,对列入规划的产品重点培育,由省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逐年、逐项督促落实。省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要进一步完善以市场评价和消费者认可为基础、中介组织的社会调查数据为依据、质量效益为核心的名牌创建机制和评价体系,持续有效地推进名牌战略的实施,实现名牌产品的滚动发展。到2015年,争创5个以上中国名牌产品,新增80-100个甘肃名牌产品,新增13个以上国家地理标志产品。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产品达到50个以上、获得甘肃省著名商标的产品达到700个以上。名牌产品经济效益持续增长,对工业增加值的贡献率达到70%以上。(牵头单位:省质监局;配合单位:省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四)大力实施标准化战略。以全面提升全省产品质量、工程质量、环境质量、服务质量水平为目标,加快标准制定、修订和升级,构建科学、完整、先进的标准化体系,充分发挥标准化对提升经济发展整体质量水平的先导作用。 1.加快升级工业产品技术标准。各工业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要组织力量,瞄准市场前卫,对照国际国内先进标准,对本企业的主导产品、优势产品、重点产品的现行技术标准水平进行一次全面评审,寻找差距,准确定位技术标准的提升方向和层次。以此为基础,省科技厅积极配合质量主管部门做好全省重点高新技术产品及其生产工艺的标准评审工作。以定位水平为基准,组织力量全面制定、修订技术标准,实施高新技术产品研发、传统产业技术改造和重点工业项目建设,以技术标准水平的全面升级带动高新技术产业、传统产业和新建重点工业项目产品质量整体水平的提升,全面实现《意见》设定的各工业产业的质量指标。鼓励外向型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增强产品的国际市场竞争力。(牵头单位:省工信委;配合单位:省科技厅、省质监局) 2.大力实施农业标准化。以大宗主导和优势特色农产品为重点,努力构建农产品标准化体系。加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充分发挥其示范引导作用。到2015年,主要农产品的标准覆盖率达到70%以上,优势特色农产品基本形成系列标准化体系。以标准化为先导,带动主要农产品质量的整体提升和农业集约化、规模化生产和经营。全面实现《意见》设定的农业质量指标。(牵头单位:省农牧厅;配合单位:省林业厅、省质监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