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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贵阳市政府
【发文字号】 筑府办发[2009]170号
【颁布时间】 2009-11-12
【实施时间】 2009-11-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232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冬季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冬季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筑府办发〔2009〕170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贵阳市冬季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十一月十二日

  


  
贵阳市冬季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冬季安全生产专项行动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09〕192号)和省、市2009年11月2日召开的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隐患治理年”工作和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三项建设”,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全面完成2009年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从11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冬季安全生产专项行动。

  

  


  一、认清形势,明确目标

  

  当前,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稳中趋好。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持续保持了“双降”态势。但是,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面临的困难和压力。进入冬季,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抢产值、抢工期、抢进度情况普遍,人流、物流量增大,加上恶劣气候,冰雪凝冻将给道路交通运输安全带来严重隐患,事故机率加大,安全生产形势严峻。

  

  年末岁初,各项工作十分繁忙,越是在这个时候越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突出位置,切实抓紧、抓细、抓好,警钟长鸣,毫不懈怠。为此,要立即在全市上下扎实开展冬季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强化和落实“两个主体”责任,狠抓事故预防措施的落实,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有效遏制安全生产非法违法现象,全力巩固“双降”成果,确保死亡人数、较大事故、各项相对指标控制在省下达指标范围内,全面完成安全生产目标任务,为2010年安全生产工作起好步、开好头。

  

  


  二、专项行动范围和重点

  

  按照省的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将道路交通、煤矿、非煤矿山、水上交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作为冬季安全生产专项行动的范围。各区(市、县)政府、市有关部门和行业要认真梳理影响本地区、本行业安全生产的因素,以打击“三非”、“三超”、“三违”为重点,开展专项行动,严格检查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三、工作机构

  

  成立贵阳市冬季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冬季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工作。

  

  组 长:帅 文(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张 彪(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杨小平(市安监局局长)

  

  刘晓渝(市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安委办,负责专项行动的具体组织、指导、协调和督促工作。

  

  各区(市、县)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专项行动相关工作,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将工作任务落实到责任单位;市有关部门、行业要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制定本部门、本行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工作任务、工作责任,确保专项行动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四、时间进度

  

  冬季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分二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从2009年1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根据省政府的部署,重点抓好五项工作,坚决遏制各类事故,确保完成全年安全生产目标任务。一是对照年度目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二是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三是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四是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五是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

  

  第二阶段,从2010年元月1日起,至2010年3月15日,着重根据“两节”、“两会”、春运、节后复产验收等重要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强化监管,严防死守,确保这一时期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为新一年的安全生产工作打好基础,创造条件。

  

  


  五、主要工作任务分工及职责

  

  (一)各区(市、县)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和职能部门的监管主体作用,密切配合,形成联动机制,加强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监管,认真组织开展本区域内的冬季安全生产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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