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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1.把冬、春季交通安全保障工作放在突出位置上来抓。认真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安全管理。要加强县、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开展对农民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在重点路段、路口和赶场天等重要时段设立安全检查点进行严格安全检查,严格查处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摩托车违法载人等行为。要建立安全信息员制度,开展对婚、嫁等乘座交通工具人数较多的行为进行交通安全宣传,及时劝阻非法载人行为。要采取疏堵结合,及时调整运力和线路,积极解决农民出行难问题,严防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2.强化煤矿安全监管的基层基础工作。加强驻矿安全监督员管理工作,进一步落实驻矿人员、安全责任、待遇等,督促其认真履职,加强煤矿安全监管。认真组织开展复产验收工作,不降标准要求。督促企业落实“一通三防”和瓦斯治理工作。督促技改煤矿加快技改进度,按照已批准的方案建设,严防边技改、边生产。要督促煤矿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排除工作,确保安全生产。要组织落实乡(镇、办事处)、村对已关闭煤矿的监控责任,加强巡查,坚决打击非法采煤窝点,严防死灰复燃。 3.加强本辖区非煤矿山安全管理工作,加大安全检查工作力度,督促矿山企业强化开采现场安全措施,认真排查和治理隐患,保障安全生产条件,落实各项事故预防措施。 4.高度重视危险物品和重要设施的安全监管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对涉及危险物品的单位和重要设施的检查,督促相关单位做好安全管理,认真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工作,落实应急值守、应急救援等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5.要严格执行市人大颁布的《贵阳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和市政府颁布的《贵阳市烟花爆竹销售储存安全管理规定》,加大对烟花爆竹生产、批发、销售、储存、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监管力度,加强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严防事故发生。要认真组织做好2010年春节烟花爆竹销售、燃放等安全管理,严格行政许可,严把安全条件关,严禁超量储存、违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精心组织春节期间烟花安全监管工作,建立和完善预案,加强巡查和应急措施,确保不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 (二)乡(镇、街道办事处)、公安派出所、居(村)委会等基层组织,要加强本辖区煤矿、道路交通、水上交通、非煤矿山、危险物品、烟花爆竹、消防等工作,确保本辖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1.要高度重视和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加强驻矿安全监督员管理,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组织经常性检查,及时发现和督促整改隐患,加强已关闭煤矿巡查,及时发现和坚持打击非法采煤行为。 2.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的综合管理力度。在赶场天、节假日等重要时段设立安全检查站及时纠正违法行为。建立农村安全信息员制度,及时报告安全信息,开展安全宣传、劝阻违法行为等工作;要加强对农用车、摩托车载人、载客的检查和处理,及时劝阻婚、丧活动及赶场天违法载人,严防群死群伤事故。 3.有水域乡(镇)要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严防违法、违规载人引发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落实乡(镇)管船、村管人的水上交通安全责任制。 4.要加强农村、社区的火灾隐患检查和防控。根据自身特点,切实加强居民(村民)安全用电、用气、用火等方面的安全宣传教育。在农村要扎实开展冬季防火宣传,采取有力措施,严防因熏腊制品、取暖等不慎引发火灾。 (三)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道路行车秩序的管理,着力防范道路交通事故。加强对重点路段、重点时段、重要关口以及禁行区域巡逻强度和密度,对行驶的大型货车、客运汽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要实行严格安全检查,严禁不符合安全管理规定或安全标准的车辆上路。严厉打击酒后驾驶、超速、超载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要制订和落实冬季恶劣气候情况下的交通组织方案和措施,一旦出现凝冻天气,及时实施应急措施。 (四)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重点抓好公路、水路客、货运输企业和经营户的管理。督促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落实“三关一监督”措施。加大对车船安全例检和查堵“三品”上车(船)的工作力度,盯死看牢,做到不让一件“三品”上车(船),不让一台“病车”、“病船”上路、航行。要加强对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严禁交通违法行为。同时作好冬季、春季运输及恶劣气候下安全运输组织,完善应急预案,落实防滑、防冻等应急措施,确保安全运输。要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落实水上安全监管措施,加大巡查力度,严厉打击水上交通违法行为,从源头上堵住事故漏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