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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因地制宜建设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利用示范工程,积极发展核电、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 积极发展核电。开工建设芜湖繁昌压水堆核电机组一期工程,推进池州吉阳压水堆工程前期工作,加强安庆高温气冷核电厂址保护工作并加快实施建设。 加快滁州风电基地和沿江风电基地建设。加快建设来安龙头港、龙卧寺、东寺港、宝山和大港风力发电项目,总装机规模24.75万千瓦。加快推进望江、宿松、天长项目前期工作,大力谋划全椒、南谯、定远、凤阳、明光、庐江、宣州、广德等沿江沿湖风电场项目,打造示范区重要的风电基地。 积极发展太阳能。抢抓国家实施“金太阳示范工程”机遇,完善示范区内扶持太阳能发电项目的政策措施,鼓励利用开发区集中连片屋顶和空闲土地建设一批大型太阳能并网光伏发电项目,鼓励在城市公共建筑安装太阳能并网光伏发电系统和太阳能集中供热系统。 开发利用生物质能。运营好已建成的生物质发电项目,增强示范作用。加快安庆城市垃圾发电、合肥城市垃圾发电、南陵生物质能发电建设进度,推进庐江生物质能发电、潜山生物质能发电、畜禽养殖场沼气发电等一批生物质能发电项目和滁州城市垃圾发电、六安城市垃圾发电等项目前期工作。 推进其他新能源建设。在保护地下水资源的前提下,积极依托科研院所,推广地热能高效利用示范项目。在合肥、芜湖等市积极推进新能源汽车以及电池、快充等配套设施建设。加快示范区内绿色能源县(市、区)、绿色能源乡(镇)的建设步伐。 第三节 提高油气利用水平和效率 做好石油战略储备工作,加快天然气管道网络建设,力争到2015年,示范区内所有城市、县城和重点建制镇,实现管道供气。 天然气。依托“西气东输”和“川气东送”在我省已形成的双气源互供格局,加强江北、江南天然气联络线建设,延伸我省已建成的支线网络,加快建设配套设施,扩大天然气管网的覆盖范围。重点建设池州-铜陵(马衙-梅龙-大通)天然气支线、巢湖-含山-和县天然气支线,保证集中区天然气需求。加快建成江北联络线(安庆-合肥)、肥西-六安天然气支线,开工建设江南联络线(南陵-芜湖-马鞍山)。对暂未能实现管道供气的地区,加快天然气加气母(子)站布点。 石油。改造扩大原有石油储备库,争取国家成品油战略储备在皖江城市带内新增布点。加快成品油省级输送主管道建设。规划建设安庆-池州-马鞍山成品油输送管道。加快安庆大型石油化工基地建设步伐,积极将和县精细化工产业园和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建设成为石油化工深加工基地。 第四节 增加煤炭供给 在沿江地区建设大型煤炭储配中心。依托芜湖港口集团和淮南矿业集团,加快推进芜湖港煤炭储配中心建设,尽快形成年吞吐2000万吨煤炭能力。发挥长江黄金水道优势,结合我省铁路通道建设,规划建设煤炭储配中心。
第五章 建设标准高、应急强、利民生的水利保障体系 坚持“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治水方针,以保障安全、改善环境、服务民生、支撑发展为目标,以促进人水和谐、维护河流健康、保障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为主线,全面提升防洪减灾、水资源保障、依法管水和应急管理能力。 第一节 提高防洪减灾能力 参照国家规定的防洪除涝标准,继续加固堤防,整治河道,兴建泵站,修建水库,逐步建成以堤防为基础,配合河道整治、排涝、蓄洪等工程及非工程措施,全面提高防洪能力,构建防洪减灾工程体系和超标准洪水应急保障体系。 建设城市及产业集中区和示范园区防洪设施。加快合肥、芜湖、安庆等重点防洪城市的防洪规划修编,启动江南和江北产业集中区以及市新建产业示范园区防洪除涝规划编制工作。开展城市和产业园区防洪设施建设。按照长江1954年型洪水位,重点加固江南和江北产业集中区相应江段不足2级标准的长江干堤及成圈通江河堤。 加强长江崩岸治理。进一步加强长江干堤的维护和管理,加强河势崩岸监测和应急处置。结合三峡后续工作规划,统筹协调河道与航道整治,开展长江干流崩岸治理和河势控制工程建设。 加快重要支流和重点河段治理。结合城市防洪和圩区排涝,加强沿江主要支流的防洪治理,推动建设下浒山、江巷大型水库,开展华阳河等分蓄滞洪区工程建设和沿江洲滩圩垸分类治理,加快中小河流重点河段治理,保证沿河城镇及园区的防洪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