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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厦门港口管理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厦门港各码头、客运站和港口工程做好防洪防台风工作;组织、协调做好在建港口工程、在港船舶疏散避风和港区机械设备、货物、集装箱等安全度汛、防台风工作。防台风期间,负责制订在港船舶离泊计划,提出在港船舶停止作业的建议,报市指挥部同意后监督实施;负责配合厦门海事局做好海上旅游、厦金航线关停和恢复工作。 鼓浪屿管委会:负责组织、指导所辖单位做好防洪防台风工作,特别是在防台风期间,及时组织、指导轮渡公司做好船只避风和乘客安全防范工作;负责提出厦鼓航线停航的建议报厦门海事局。 民航厦门安监局:负责组织、协调厦门机场及各航空公司和中航油厦门分公司做好防洪防台风工作;负责协调运力,保障防汛人员和物资的运输工作。及时将飞机航班延误或取消情况报市指挥部。 市气象局:负责组织气象台开展天气气候预测预报工作,及时向社会公众和有关防汛责任人、气象灾害信息联络员、义务信息员发布气象预报和台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警报,并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及时补充或订正;及时对降雨、台风及未来趋势作出分析和预报,并提供给市指挥部和有关成员单位;及时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众滚动播报。 厦门通信管理局:负责组织、协调通信运营商做好汛期的通信保障工作,特别是要保障全市防汛等重要部门的通讯畅通,确保雨情、水情、汛情等防洪防台风信息和调度指令传递的通讯畅通;根据汛情需要,协调调度应急通信设备;协调各通信运营商做好防洪防台风公益短信的发布。 市公安消防支队:根据市指挥部的要求,组织应急队伍参加抢险救灾行动,协助地方政府转移、解救危险地带的群众。 厦门海警三支队:负责组建海上抢险队伍;根据市指挥部的要求,组织实施海上抢险救灾;防台风期间,协助当地政府转移海上渔排、渔船人员。 厦门电业局:负责做好防洪防台风用电保障工作,保障全市防汛等重要部门的工作用电;根据汛情需要,及时调度解决应急电源,及时调度解决排洪、抢险的电力需要;及时抢修受损的电力设施,恢复正常供电。 南昌铁路局厦门车站:负责所辖铁路工程及设施的防洪安全工作,保障铁路畅通;负责协调运力,保障防汛人员和物资的运输工作。及时将火车停运或晚点情况报市指挥部。 海洋预报台:负责风暴潮的监测和预测预报工作;及时对海洋灾害形势作出分析和预测;及时向市指挥部及有关成员单位提供风暴潮等灾害性滚动预报和信息。 水文分局:负责水文观测和洪水预测预报工作;及时对洪水形势作出分析和预测;及时向市指挥部及有关成员单位提供实时水情、雨情信息;做好水情、雨情资料整编分析、洪水调查及分析工作。 厦门广电集团:负责组织所属广播、电视各频率各频道做好防洪防台风宣传工作,特别是当接到市气象、防汛部门提供的台风或暴雨等汛情、防洪防台风的(紧急)通知时,及时向公众发布或滚动播报;及时准确宣传报道经市指挥部审定的汛情、灾情和各区防洪防台风动态,做好防洪防台风宣传报道的声像资料的汇编和保存工作,并报市指挥部;负责应急视频会商到镇(街)、视听到村(居)系统的链路管理和维护。 各成员单位应配备防汛责任人(a、b角),两位责任人在汛期不得同时外出,第一责任人(a角)外出时,应向第二责任人(b角)做好交接工作。 2.2.4 市指挥部应急办事机构职责 综合材料组:由市防汛办牵头,市政府办公厅、市水利局等部门配合,主要负责人由市防汛办主任担任。负责各种会议通知、防御暴雨、台风、风暴潮等工作的紧急通知、紧急通告、领导讲话稿、传达领导指示或批示、汛情快报、防御情况汇报等文件的起草;及时搜集市领导、各区和有关部门的工作信息,并及时整理上报、发布;及时收集各区和有关部门的灾情,并统计汇总上报、发布。 新闻宣传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政府办公厅、市水利局、市防汛办等部门配合,主要负责人由市委宣传部分管领导担任。负责组织新闻媒体及时通过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向社会发布汛情、灾情等信息,及时、全面、准确地做好抗洪防台风抢险的新闻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