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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湖北省政府
【发文字号】 鄂政发[2011]17号
【颁布时间】 2011-03-31
【实施时间】 2011-03-3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296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5页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消防工作“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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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开展消防职业教育。积极引导鼓励高等院校和各类职业技术学院,开设消防及相关专业和消防课程,支持社会力量开办消防职业学校或培训机构,采取合作办学、定向培养等方式,加快培养社会消防专业人才。制定实施《湖北省社会消防培训大纲》,全面推进消防安全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加强消防职业资格培训鉴定工作,建立“培训市场化、鉴定专业化、用人法制化”的职业资格运行机制,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和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比例,2011年应达50%以上,2012年应达100%。探索建立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凡从事消防行业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应当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加强对消防行业一般性岗位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将其纳入工会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开展的“职工职业技能大赛”,不断提高从业人员业务素质。

  4、探索建立消防宣传市场化运作模式。探索消防宣传市场化运作模式,打造新兴媒体宣传平台。广泛利用手机短信、户外广告视频、公交车体站牌、城市和楼宇电视、电子屏、网站博客等媒介,高频次、高密度开展消防公益宣传,扩大消防宣传覆盖面;借助传媒机构、广告公司、动漫公司、社会艺术团体不断制作推出高质量的消防宣传品,使消防宣传更具时代特色,更具文化品位,更具人文关怀精神。

  5、深化消防宣传“三提示”工作。要将“三提示”延伸到社区、农村以及机场、码头、港口、车站、寺庙、教堂等各类人员密集场所,推动社会单位根据消防安全责任制要求以及自身行业或工作性质开展“三提示”宣传,提高从业人员及服务对象自防自救能力;鼓励人员密集场所向社会公开承诺消防安全,要紧密结合构筑社会单位“防火墙”工程,通过“三提示”宣传,提高单位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和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不断增强群众法制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开展“万场消防知识科教片进农村”、“消防安全开学第一课”和“消防形象大使率万名消防志愿者走千家进万户”活动,深化消防宣传“六进”工作。

  (五)推进应急机制体制建设,全面提高社会应急救援水平

  1、建立完善指挥平台。按照“统筹规划、总体设计、分级实施、逐步完善”的要求,依托消防119通信指挥系统,制定实施全省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建设规划和技术标准,建立完善省、市、县三级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加快应急救援指挥平台信息资源建设和应用开发,充分发挥应急救援指挥平台监测监控、预测预警、信息报告、辅助决策、调度指挥等功能作用。2012年前,省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建成并投用。2012年底前,完成市、县两级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建设。

  2、推广“三种模式”。依托公安消防部队,最大限度整合现有应急救援资源,推广基层应急救援“轮值执勤、混编执勤、分点执勤”三种模式,探索建立符合本地实际的应急救援体制机制。出台基层应急救援实施办法,规范基层应急救援行动。完善分级响应、队伍协同、标准运行等应急救援工作机制,满足本地区应急救援工作需要。

  3、完善“五大体系”。完善应急指挥体系,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建立组织协调、预测预警、应急响应等相关制度,规范指挥程序。完善应急力量体系,建立以公安消防部队为骨干、多种形式消防队伍为补充的综合应急救援力量,以职能部门为骨干、相关行业为补充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以民兵预备役为骨干、志愿者为补充的战时动员力量,以专家队伍为骨干、有关人员为补充的辅助决策力量。完善应急装备体系,为各类应急救援队伍配齐配强应急救援需要的各类特种、常规处置装备和个人防护装备。完善应急保障体系,以省应急物资储备库为中心,以武汉、黄石、襄樊、荆州和宜昌为支撑点,在全省建立“一中五点”战勤保障体系,实行集装箱式、模块化应急救援保障。完善应急训练体系,分专业制定训练科目,编制训练规程,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实行成建制驻训,各专业队伍实行分期分批轮训,提高应急救援队伍联合作战能力。

  四、保障措施

  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认真组织实施规划,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实施方案,量化细化工作目标,每年开展一次检查督办,并将实施情况向政府报告。各级政府要将规划落实情况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范畴,制定考评奖惩办法,严格落实奖惩措施。各地要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进一步完善消防事业经费保障机制,将消防业务经费、应急救援建设等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消防事业发展工作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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