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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二)畅通投诉渠道,宣传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围绕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主题,加大正面宣传和舆论监督。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广泛开展整洁行动宣传报道,既要加强正面宣传,又要曝光问题。对于群众关注、社会影响大的环境卫生问题,要充分发挥媒体的监督作用,督促有关部门采取措施予以解决,调动群众参与积极性。要以网络、电话等多种形式建立群众投诉渠道,便于群众反映问题。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要有记录,认真梳理,及时整改和反馈。提高群众对整洁行动的参与度、满意度。 (三)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各县(市)区政府要建立定期督查机制,督促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并取得实效。要聘请一批社会监督员开展巡查,要确定一批卫生治理重点片区,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并挂牌督办。要注重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长效机制的建立,完善设施、健全队伍、建章立制,使城乡环境卫生整洁的成果得到持续、巩固和提升。市爱卫办要牵头组织做好督导检查工作,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各督导检查组要对各县(市)区的环境卫生整治开展情况适时组织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 (四)建立定期通报制度。按照民生工程战役的要求,建立城乡环境整洁行动进展情况月通报制度。各县(市)区政府、信息宣传组、督导检查组、投诉平台组以及市城乡建委、交通委、市容管理局、环保局、商贸服务业局、卫生局、教育局、农业局、农办、水利局、旅游局、园林局、港务局、总工会、团市委、妇联、南昌铁路局福州办事处等各有关单位从2011年3月开始,每月30日前将整洁行动开展情况报市爱卫办,市爱卫办汇总后报市政府和省爱卫办,分别向全市、全省通报环境整洁行动进展情况。(福州市爱卫办联系电话:87119612,传真:83373622,电子邮箱:fuzhouawb@163.com) 福州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洁春季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福建省城乡环境卫生整洁春季行动实施方案》要求,今年3-5月份,开展一场为期三个月的全民春季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现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行动目标 围绕解决群众普遍关心、与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环境卫生问题,着眼于抓基础求发展,治难点求长效。通过全民动员,人人动手清洁家园、美化家园,逐步形成完善的城乡环境卫生长效管理体系,进一步提升城乡居民卫生意识、健康素质和生活质量,城乡环境卫生面貌得到明显改善。 二、行动内容 第一阶段:2011年3月1日至4月10日 (一)阶段目标 健全机构,组织发动,清除垃圾、污水,清洁公厕,使城乡环境卫生状况显著改善。 (二)工作要求 1、组织发动。各级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并带领机关干部参与整洁活动。组织主要新闻媒体,以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动员,报道先进事迹,充分发动全体民众和部队官兵积极参与。 2、清除垃圾、污水。分块划定区域,以城区、乡镇、社村的主、次干道、城乡结合部,沿国道、省道、县道、村道等公路和铁路两侧,沿江、河、溪两岸,农贸市场,以及单位、居民房前屋后为重点,彻底清除积存垃圾,整治污水坑溏,疏通沟渠,消灭卫生死角,农村圈养禽畜,使全市城乡环境卫生状况有明显的改善。 3、清洁公厕。所有城乡公厕,有专人管理,责任到人,制度上墙。每个公厕尤其是乡村的公厕,每天保洁2次,及时清运粪便,做到卫生整洁,无蝇无蛆,基本无臭,粪坑不满溢,地面、坑位清洁,无污水横流。 4、环境保洁。街道有专人、分段、分片负责。镇村主要街道保洁8小时以上,集镇区集贸市场每天清扫保洁不少于3次,农村赶圩结束后随时清理环境卫生,背街小巷每日清扫保洁1-2次。 5、健全机构。配备环卫作业人员。乡镇和建制村按人口数每1000人配1名保洁员,乡镇每辆垃圾运输机动车再配1名垃圾清运工。 6、组织巡查。严格日常管理,加强市容村貌的环境卫生质量巡查,对发现保洁不到位的情况,及时反馈有关部门并督促整改。 7、建立投诉平台。各级爱卫办、乡镇政府设立投诉电话、信箱或电子邮箱,并向社会公布;实时收集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跟踪反馈。 8、开展集中整治活动。3月20日至30日,全市将开展为期11天的环境卫生集中整治行动,在城区结合今年创建文明和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工作,有针对性地安排11场专项整治活动。各县(市)政府要重点针对农村村庄环境卫生,国道、省道及农村河道、沟渠等两侧环境卫生,农村农贸市场及学校周边卫生进行治理,要制定详实可操作的集中整治具体行动方案,提出明确的行动口号和行动标语,行动有组织、有计划、有成效、有总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