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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全国妇女联合会
【发文字号】 妇字[2011]13号
【颁布时间】 2011-03-30
【实施时间】 2011-03-3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342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全国妇联关于印发陈至立、宋秀岩同志在五个妇女儿童工作协调小组联席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


  

  
  

全国妇联关于印发陈至立、宋秀岩同志在五个妇女儿童工作协调小组联席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

  (妇字〔2011〕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妇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妇联,全国妇联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2011年2月16日,全国五个妇女儿童工作协调小组联席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总结了2010年全国妇女“双学双比”、“巾帼建功”、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暨平安家庭创建、“五好文明家庭”创建和中国小公民道德建设暨全国“双合格”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活动所取得的成绩,研究和部署了2011年的主要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陈至立主持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全国妇联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宋秀岩通报了工作情况。

  现将陈至立、宋秀岩同志的讲话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学习贯彻。

  

  
全 国 妇 联

  2011年3月30日

  


  
在五个妇女儿童工作协调小组联席会议上的讲话

  (2011年2月16日)

  陈至立

  


  同志们:

  新春伊始,全国妇女“双学双比”、“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暨平安家庭创建协调组,全国“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协调小组,中国小公民道德建设暨全国“双合格”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在这里召开联席会议,总结去年的工作,安排今年任务。会议开得很好,五个小组联席召开会议已经成为各方协作的重要平台,对于进一步推动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刚才,秀岩同志通报了五个领导(协调)小组2010年的工作情况,对今年的工作任务和安排提出了具体建议。各成员单位的同志进行了认真讨论,大家充分肯定了过去一年的工作成绩,对做好今年的工作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全国妇联作为各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要认真研究和吸收大家的意见建议,进一步部署好、安排好下一步的主要工作。

  2010年,各协调机构和各成员单位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共同努力,创新机制,整合资源,发挥优势,务求实效,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呈现出了新特点。

  一是切实加强领导。各协调机构和成员单位坚决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把提高妇女儿童素质、促进城乡妇女发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发挥家庭在弘扬文明以及增进和谐中的作用作为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内容,纳入了部门工作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加大投入,为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二是大力营造良好环境。各协调机构和成员单位抓住纪念“三八”国际妇女节100周年、党群共建创先争优、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妇女权益保障法的执法检查、编制新两纲等重要契机,大力表彰“双学双比”、“巾帼建功”、“五好文明家庭”以及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个人,大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妇女儿童发展成就,进一步形成关心妇女、支持妇女工作的良好氛围,有效推进了工作。

  三是出台有效政策措施。各协调机构和成员单位切实将增进妇女儿童福祉的有关内容纳入有关法规政策或规划纲要,联合推出了一系列惠及广大妇女儿童和家庭的优惠政策。如出台《关于加强农村妇女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的意见》,使教育培训的国家政策惠及妇女;推动将女性高层次人才的培养纳入国家人才规划,推出一系列促进女性科研人员成长发展的措施;推动地方加快制定政策法规,解决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维护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等等。

  四是协作机制更加完善。各协调机构和成员单位健全协作机制,有效推动工作。各单位下大力气推进的农村妇女小额贷款财政贴息、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妇女进村“两委”、女性高层人才成长政策推进等重点工作,都取得很大进展和新的突破,这与在座各个部门的高度重视、大力支持是分不开的。在此,我代表全国妇联,代表各个协调机构,向各成员单位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同志们,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是实施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落实新一轮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头一年。妇女儿童事业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也面对着新的更高的要求。在这里,我就各个协调机构做好2011年的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把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纳入国家及部门“十二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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