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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全国妇女联合会
【发文字号】 妇字[2011]13号
【颁布时间】 2011-03-30
【实施时间】 2011-03-3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342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全国妇联关于印发陈至立、宋秀岩同志在五个妇女儿童工作协调小组联席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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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巾帼建功”活动深入发展。顺应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形势和妇女自身发展的需求,进一步丰富“巾帼建功”创建内涵、扩大活动覆盖面,激发妇女创新创造创业的活力。引领妇女立足本职、创先争优。中央对党群共建创先争优工作作出部署后,从妇女的特点和实际出发,以“巾帼创新功、岗位争优秀”为主题,在各行各业妇女中广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同时从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三八红旗手以及中国十大女杰、巾帼建功标兵等有全国性影响的先进妇女中,推出了100名各条战线的妇女典型,在全社会进行大张旗鼓地宣传,激励广大妇女在各自岗位上学习先进、赶超先进、争当先进,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贡献力量。多措并举促进城乡妇女就业创业。认真落实国家出台的就业创业扶持政策,以就业困难妇女、就业大龄妇女、进城务工妇女为重点,组织开展再就业援助月、“春风送岗位行动”等活动,切实为妇女提供“培训、就业、维权”一体化的就业服务。据不完全统计,开展专项活动期间,有110多万名妇女参加了职业培训和创业培训,约235万名妇女实现了跨地区转移就业,近270万名妇女实现了就地就近转移就业。扶持9万多名妇女成功自主创业。大力实施“女大学生创业导师行动”,依托女企业家等,新建女大学生创业实践基地1400多个。抓住国家高度重视发展家庭服务业、制定出台指导意见的契机,积极为妇女创业就业争取政策支持,联合举办全国家庭服务职业风采大赛并在中央电视台进行了录播,有力地宣传了巾帼家庭服务品牌,对于引导更多女性在家庭服务领域实现就业、提高巾帼家庭服务的社会影响力,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成功举办妇女创业创新成果博览会,有21个省区市和大型企业参加,签订科技对接项目49项,意向资金达15.3亿元。进一步扩大创建活动的社会效应。2011年是“巾帼建功”活动开展20周年,为回顾总结20年来这项活动所走过的精彩历程、积累的宝贵经验,组织开展了“巾帼建功”有奖征文活动,收到征文4300余篇,覆盖50多个行业和领域。各协调机构成员单位领导同志大力支持,积极撰写体会文章,有力地促进了这项活动乃至整个妇女工作的深入开展。同时为了宣传20年来“巾帼建功”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在中央电视台制作了专题节目,向全社会集中宣传展现妇女的贡献作为以及各地各行业深入开展“巾帼建功”创建活动的丰硕成果。

  (三)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和平安家庭创建工作富有成效。针对妇女儿童权益保障中的突出问题,抓源头、强基层、固防线,以维权的实效促进社会的平安稳定。注重源头维权。积极参与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在落实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过程中,各协调机构的有关成员单位结合各自的职责分工,重点就妇女政治权利、劳动权益、土地及相关财产权益问题,研究提出了推动解决、抓好落实的具体措施并取得积极成效。目前全国31个省区市均修订通过了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据不完全统计,全年已完成村委会换届的省份女性进村“两委”比例比上届有了大幅提升,一些省份达到100%,实现了村村配备“两委”女干部;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人数已实现2001-2010年中国妇女发展纲要提出的“覆盖面达到90%”的目标要求;全国设立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近1300个。进一步推进反家庭暴力立法前期准备工作,在全国10省区市的72个基层法院开展了家暴受害者人身保护裁定试点工作。积极参与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人民调解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的制定或修改,有关提高农村妇女参政比例、社会组织成员参与调解等建议被采纳。推动将促进女性人才成长的内容纳入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同时通过实施女性高层次人才成长状况研究项目促进了有关政策措施的出台,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女性申请青年科学家基金的年龄由原来的35岁放宽到40岁;明确女性可以因生育延长课题结题时间;增加专家评审组中的女性成员人数等,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反响。面向基层提供多样化的服务。抓住综治系统强化基层综治工作中心建设的契机,依托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大力推进妇女维权站(点)建设,目前有20个省级妇联与综治部门联合召开会议、联合下发文件,共同推进这项工作。在全国县一级基本开通了12338妇女维权服务热线,拓展了妇女的利益诉求渠道。妇女维权合议庭在部分省区市实现了全覆盖。联合开展“法律六进”、“三八”妇女维权周等法制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全社会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意识,增强妇女儿童自我维权的能力。大力推进“打拐”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全年共解救被拐卖妇女儿童近1.9万人,判处拐卖妇女儿童罪犯3679人,同时,建立了来历不明、疑似被拐妇女儿童和被解救妇女儿童的信息通报机制,开展了对卖淫妇女的关爱帮扶和教育挽救工作。扎实推进面向孤老妇女、贫困患病妇女、孤残儿童、弃婴、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儿童等的法律帮扶和社会救助工作,全年共办理涉及妇女儿童的法律援助案件28万多件,为95万名妇女儿童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救助受艾滋病影响儿童1万多人。大力推进“平安家庭”创建工作。推动将“平安家庭”创建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体系,推进示范县(市、区)、示范社区(村)和示范户三级创建,在县一级创建“五个一”,在村和社区开展“五清五帮”,在家庭中开展“四防四无”创建活动,切实以家庭平安促进社区和谐、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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