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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山东省政府
【发文字号】 鲁政发[2011]13号
【颁布时间】 2011-04-09
【实施时间】 2011-04-0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352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

[接上页]


  (一)推进产业组织结构调整。一是加快培育大型企业集团,采用技术改造、兼并重组、改革改制等方式,鼓励和引导农机骨干优势企业向产品技术水平高、生产规模大、市场竞争力强的大型企业集团发展。二是积极扶持中小企业专业化发展,引导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的路子,实现产业分工的细化、深化和专业化。三是打造一批优势产业集群,以大型企业集团为核心,引导中小企业和配套零部件企业向基础设施完善、区位优势明显的地区集聚,提升产业集中度和专业化分工协作水平。四是支持部分产能过大的农机产品实施产业转移,将生产能力向地域集中、市场需求量大、运输距离远的地区转移,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提高市场竞争力。五是推动现代农机新兴服务业发展,带动关联产业和支援产业的发展,为农机工业转型升级营造社会服务平台。

  

  (二)调整优化产品结构。以高效节能环保、多功能、智能化、经济型农机装备为主攻方向,着力发展现代农业生产急需的农机装备。一是优先发展80马力以上的大型拖拉机,积极发展多功能、节能环保中小型拖拉机,改进技术性能,提高智能化和自动化水平。二是着力发展新型高效多功能耕作机械,重点研发生产免耕精量播种、土地深松等先进适用的保护性耕作机械。三是重点发展玉米联合收获机,提高产品的科技性、可靠性、适应性,进一步提高谷物联合收获机的技术水平。四是大力发展经济作物机械。研发生产花生、马铃薯、红薯、“三辣”(大蒜、生姜、大葱)、棉花等急需的经济作物机械、设施农业机械、林果生产机械等。五是加快发展畜牧机械,重点研发大型、高效玉米青贮机械、牧草生产机械以及草粉、草颗粒、草块、草饼等加工机械和饲养机械。六是积极发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机械,重点发展秸秆制肥关键设备、农作物秸秆固化和碳化机械、秸秆颗粒饲料加工机械、秸秆生物质能转化机械。七是积极发展节水灌溉和高效植保机械。八是积极发展农产品加工机械。

  

  (三)加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坚持自主开发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相结合,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农机工业技术创新体系。鼓励和支持骨干企业加强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建立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开展自主创新,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产品。依托农机骨干企业、科研院所、推广机构和重点高等院校,大力推进行业关键共性技术创新工作,支持高端产品和关键零部件领域的技术引进。充分发挥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在人才、技术、信息、科研等方面的优势,整合科技资源,实施联合协作创新,提升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实现由农机生产大省向农机创新强省转变。

  

  (四)提升农机工业制造水平和产品质量。加大农机制造企业技术改造力度,改善企业研发和生产条件,应用先进加工设备和制造技术,全面提高农机制造工艺、装备水平及产品质量。一是推进质量检测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产品质量检查制度,增加企业质量检测设备投入和质检人员配备,把好原材料、零部件采购验收和产品出厂质量关。二是推进质量标准体系建设,积极采用国际先进标准,加快制(修)订农机产品技术标准,形成完善的标准计量体系,提高农机产品的标准化、系列化和通用化率。三是推进质量培训体系建设,强化企业质量和社会责任意识,积极开展质量教育和技术工人培训,通过岗位培训与资质认证的有机结合,全面提高掌握现代农机加工设备和技术的能力。四是推进质量研究体系建设,强化产品可靠性技术研究、检验理论和方法研究、工艺技术研究和测量研究。

  

  (五)积极扩大对外合作。一是积极引进国外先进技术,鼓励大型骨干农机企业与国外合作开发或建立技术研究中心,提升核心技术和整机及关键零部件的开发能力。二是积极吸引国外著名农机企业到我省投资建厂、合资合作,提升现代农业机械制造水平。三是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大型骨干农机企业参与对外援助和国际合作项目,积极开展境外联合研发、设立研发机构和投资办厂、加工装配,深度开发东南亚、中亚、西亚和非洲等传统市场,加快开发印度、俄罗斯、南美等新兴市场,扩大农机出口。

  

  五、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一)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各地要积极筹措资金,加大对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投入力度。支持现代农业机械化水平提升计划,重点支持农机装备结构优化、先进农机具创新示范和农机规模化作业等。鼓励支持各地建立现代农业机械化示范园区。保障农业机械安全的财政投入。逐步加大农业机械化重大技术推广支持力度。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在适宜地区实施保护性耕作、土地深松、秸秆还田、高效植保、节水灌溉等农机作业补贴试点。积极开展农机安全保险业务,研究对农业机械的保费补贴办法。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投入,支持农机工业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智力引进。按规定落实好国家对农机工业技改的配套资金。加大政府对公益性农机、内燃机科研院所的支持力度,采取政府推动和市场化运作的方式,深化科研院所改革,完善科技立项与计划管理,鼓励围绕关键共性技术的攻关,建设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中心,增强自身活力和研发创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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