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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1.推进产业集聚区与城区联动开发。鼓励有条件的县(市)结合实施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按照现代城市标准,综合运用bt(建设-移交)、bot(建设-经营-移交)等模式,对产业集聚区组团与旧城区改造、新城区建设进行捆绑、联动开发,有效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产业集聚区建设,实现产业与城市组团功能互补、联动发展。争取年内80%以上县城实施连片综合开发项目,形成产城互动发展长效机制。推动城区道路、供排水和污水管网、供电、供气、供热、通信等基础设施以及公共服务设施向产业集聚区延伸,所有布局在县城周边的产业集聚区年内实现与城区基础设施的无缝对接。 2.满足产业集聚区职工住房需求。引导各地加大政府投入和政策扶持力度,加快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建设,2011年全省新开工公共租赁住房9万套。支持各产业集聚区按照集约用地的原则,统筹规划、建设一批公共租赁住房,作为配套项目,面向产业集聚区用工单位或就业人员出租。鼓励用工量较大的企业和重大项目自建公共租赁住房,用于本单位符合条件的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租住。将产业集聚区及区内企业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纳入全省年度建设计划,享受各项优惠支持政策。在公共租赁住房布局上应充分考虑产业集聚区就业人员生产生活需要,优先在产业集聚区周边城市规划区内选址建设。各地可根据生产需要在产业集聚区建设少量集体职工宿舍形式的公共租赁住房,严格禁止在产业集聚区进行住宅区开发。3.加快推进人口向城镇转移。按照“群众满意、集中安置、转换身份、稳定生活”的原则,加快推进产业集聚区内村庄迁村并点,2011年启动500个村庄城乡一体化改造。各地要以产业集聚区务工人员进城落户为重点,出台解决就业、安居、子女就学、社会保障、户籍等突出问题的实施办法,力争所有符合条件的务工人员年内全部转为城市居民。 (三)全面推进招商引资。以产业集聚区为主平台,以引进重大项目为核心,持续深入推进大招商活动,差异化承接产业转移,争取全年引进省外资金比上年增长35%以上。 1.大力开展产业集群招商。突出产业发展重点,支持每个产业集聚区选择一个主导产业,着力引进一批基地型、龙头型项目,吸引带动配套和关联企业跟进转移,扩大产业规模,优化产业结构。重点推进富士康电子信息、郑汴汽车、中原电气谷、洛阳动力装备、漯河绿色食品等5个千亿元产业集群发展,推动省辖市重点培育一批超百亿元的产业集群,支持县域发展壮大特色产业集群。 2.提高招商引资实效。以产业集聚区为题材,结合主导产业发展,谋划包装一批特色鲜明的重大招商项目,依托省、省辖市组织的重大招商活动,积极进行宣传推介。把投资10亿元以上招商和在谈项目以及重大新兴先导产业项目全部纳入省重大招商项目范围,明确责任单位、工作班子和责任人,采取“一对一”方式加强对接推介,提高项目履约率。瞄准重点区域,盯住合作对象,组织专业团队,制定合作方案,加强与重点企业、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的对接,完善客商资源库,采取驻地招商、区域招商、以商招商、委托招商、专业对口招商等行之有效的方式,提高招商引资成功率。改进招商引资考核方式,按季度对引进项目和实际到位资金进行累积考核,不再考核各地招商活动签约项目数量和合同引资额。 (四)深入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按照“统筹推进、适度超前、突出重点”的原则,持续扩大基础设施覆盖范围,重点完善对外联系通道、环保设施、供电设施,加强质检、信息、物流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增强对产业发展的支撑能力。 1.道路交通设施。结合实施国家、省公路网布局规划,加快产业集聚区外联道路、发展区主干道路建设,把产业集聚区交通项目优先纳入各级交通建设计划,优先安排补助资金,力争年内所有产业集聚区实现与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的高标准快捷联通。 2.供电和通信设施。结合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工程,重点支持产业集聚区供配电设施建设和现有高压走廊迁建,优先保障产业集聚区用电需求,力争新增电网变电容量400万千伏安、输电线路610公里以上。加强通信配套设施建设优化,全面实现产业集聚区3g(第三代移动通信)和宽带网络覆盖。 3.污水处理、供排水和供热、供气设施。优先支持产业集聚区环保设施建设,年内开工建设50个以上污水处理厂。积极推进现有管网向产业集聚区延伸,新增供水管网1500公里以上、排水管网2300公里以上。加强热源建设,推动具备条件的产业集聚区建设背压式热电联产机组,提高供热、供气普及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