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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北京市民政局
【发文字号】 京民办发[2011]136号
【颁布时间】 2011-03-31
【实施时间】 2011-03-3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397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11年市政府折子工程和为民办实事项目责任分解书的通知


  

  
  

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11年市政府折子工程和为民办实事项目责任分解书的通知

  (京民办发〔2011〕136号)


  

  各区县民政局,市民政局机关各处室,市社会福利事务管理中心,各二级单位、直属单位:

  

  2011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也是继续深入推进大民政建设的重要一年。民政工作既面临很好的发展机遇,也面临繁重的任务。今年全市民政部门承办市政府折子工程24项(主办18项,协办6项)、为民办实事项目5项(主办5项)。为抓好任务落实,现将《2011年市政府折子工程和为民办实事项目责任分解书》印发给你们,请各承办单位按照目标责任要求,抓紧组织实施。

  

  各部门要树立大局观念,充分认识到今年民政工作面临的严峻挑战和时间紧、任务重的紧迫要求,对涉及的各项工作任务,要做到不扯皮、不推诿,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完成。

  

  在办理过程中,责任分解书中由我局两个及两个以上承办部门共同办理的项目,排在首位的处室(单位)原则上为牵头部门,负责该项目的协调汇总。对于主办项目,各承办部门要细化工作任务,落实责任人,明确完成时限,列出时间进度表,确保如期完成;对于协办项目,要尽好职责,及时与主办单位沟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部门要明确责任要求,狠抓工作落实,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保证按时保质完成任务。

  

  今年,市民政局继续将各项折子工程和为民办实事项目的落实情况,作为区县民政局和市局机关各处室、各二级单位、直属单位年度督查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民政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各责任单位要于每月末向局办公室报送各类折子工程、实事项目的进展情况,并于2011年11月底前,报送全年任务完成情况。对未按要求完成任务的,将根据不同情况给予通报批评;对未按要求完成任务且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单位,除采取以上措施外,将建议监察部门按有关规定对单位负责人给予相应的政纪处理。

  

  
二○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2011年市政府折子工程

  (全市228项,市民政局承办24项,主责18项)

  


  9.认真落实国家收入分配政策,增加对城镇低收入群体和农民的补贴,提高社会保障待遇水平,促进城乡居民收入普遍较快增长。

  

  牵头领导:丁向阳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人力社保局张欣庆、市民政局吴世民、市农委王孝东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民政局牵头领导:陈百灵

  

  民政局承办部门及责任人:社会救助处吕海燕

  

  10.积极发展文化消费、老龄消费、健康消费、网络消费等新兴消费。

  

  牵头领导:程红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商务委卢彦、市文化局降巩民、市民政局吴世民、市体育局李颖川、市卫生局方来英

  

  协办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工商局、市金融局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民政局牵头领导:孟钧

  

  民政局承办部门及责任人:市老龄协会李建国

  

  ※19.积极扩大民间投资,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民间投资的实施意见,鼓励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社会事业等领域。

  

  牵头领导:吉林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发展改革委张工、市财政局杨晓超、市金融局王红

  

  协办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交通委、市市政市容委、市水务局、市社会办、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市国资委、市园林绿化局、市教委、市体育局、市文化局、市投资促进局、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银监局、市政府法制办、市科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国土局、市旅游局、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市文物局、市广电局、各区县政府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民政局牵头领导:谢延智

  

  民政局承办部门及责任人:市社团办温庆云

  

  26.落实价格补贴政策,健全社会保障待遇相关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牵头领导:丁向阳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人力社保局张欣庆、市民政局吴世民、市发展改革委张工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民政局牵头领导:陈百灵

  

  民政局承办部门及责任人:社会救助处吕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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