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北京市民政局
【发文字号】 京民办发[2011]136号
【颁布时间】 2011-03-31
【实施时间】 2011-03-3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397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11年市政府折子工程和为民办实事项目责任分解书的通知

[接上页]


  民政局承办部门及责任人:社会救助处吕海燕

  

  ※167.全面完成乡镇机构改革。

  

  牵头领导:吉林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编办刘云广

  

  协办单位:市民政局、市农委、相关区县政府

  

  完成期限:2011年8月底前

  

  民政局牵头领导:谢延智

  

  民政局承办部门及责任人:基层政权建设处赵森、区划管理处胡福君

  

  181.积极开展文明区县、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社区创建活动,加强网络文明建设。

  

  牵头领导:市政府主管负责同志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首都精神文明办陈冬、市农委王孝东、市民政局吴世民、市社会办宋贵伦、市文化局降巩民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民政局牵头领导:冯昌领

  

  民政局承办部门及责任人:社区工作处董明慧、基层政权建设处赵森

  

  184.深入开展双拥共建活动,认真落实优抚和军转安置政策,做好军队干部转业安置和退役士兵就业服务,解决实际困难。

  

  牵头领导:丁向阳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民政局吴世民、市人力社保局张欣庆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民政局牵头领导:霍军

  

  民政局承办部门及责任人:优抚处杨腾信、安置处祖炜

  

  187.全面加强社区居委会建设工作,深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完成村务公开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工作。

  

  牵头领导:丁向阳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民政局吴世民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民政局牵头领导:谢延智

  

  民政局承办部门及责任人:基层政权建设处赵森

  

  190.加快社区规范化建设,健全枢纽型社会组织工作体系,促进社会工作者专业化、职业化发展,努力扩大志愿者队伍。

  

  牵头领导:丁向阳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社会办宋贵伦、市民政局吴世民、团市委王少峰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民政局牵头领导:冯昌领

  

  民政局承办部门及责任人:社区工作处董明慧、组织人事处赵丽君

  

  191.完善网格化社会管理模式,加快实现社会服务管理的信息化、精细化。

  

  牵头领导:丁向阳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社会办宋贵伦、市民政局吴世民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民政局牵头领导:冯昌领

  

  民政局承办部门及责任人:社区工作处董明慧

  

  192.推进1700个农村社区服务站标准化建设,改善农村社区基础设施。

  

  牵头领导:丁向阳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民政局吴世民、市农委王孝东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民政局牵头领导:冯昌领

  

  民政局承办部门及责任人:社区工作处董明慧、社区服务中心周吉平

  

  193.进一步扩大“一刻钟社区服务圈”试点,落实社区基本公共服务指导目录,完善政府购买社会公共服务机制。

  

  牵头领导:丁向阳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社会办宋贵伦、市民政局吴世民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民政局牵头领导:冯昌领

  

  民政局承办部门及责任人:社区工作处董明慧

  

  194.坚持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严格落实维稳责任制,做好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完善群众利益表达机制,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

  

  牵头领导:刘敬民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维稳办闫满成、市信访办薄钢、市司法局于泓源、市公安局负责人、市国土局魏成林、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隋振江、市规划委黄艳、市市政市容委陈永、市发展改革委张工、市交通委刘小明、市国资委周毓秋、市教委姜沛民、市卫生局方来英、市水务局程静、市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滕盛平、市安全监管局张家明、市食品办张志宽、市环保局陈添、市农委王孝东、市园林绿化局邓乃平、市人力社保局张欣庆、市民政局吴世民、各区县区县长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民政局牵头领导:冯昌领

  

  民政局承办部门及责任人:社区工作处董明慧,社团办温庆云

  

  ※200.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加大违纪违法案件查办力度。

  

  牵头领导:吉林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监察局张厚崑

  

  协办单位: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区县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中关村管委会、北京西站地区管委会、天安门地区管委会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