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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民政局牵头领导:李新京 民政局承办部门及责任人:纪检监察处沈光好 (带※号者,为协办项目) 市民政局承办的2011年在直接关系群众生活方面拟办的重要实事 (全市30件,市民政局承办5项,主责5项) 十一、对城乡特困人员实行住院押金减免和出院即时结算,进一步完善城乡特困人员医疗救助体系。 完成时限:2011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市民政局吴世民 协办单位:市卫生局、各区县政府 民政局牵头领导:陈百灵 民政局承办部门及责任人:社会救助处吕海燕 十二、优抚对象定期抚恤和生活补助金标准提高8.7%,义务兵优待金由每人每年1.5万元提高到1.8万元。 完成时限:2011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市民政局吴世民 协办单位:各区县政府 民政局牵头领导:霍军 民政局承办部门及责任人:优抚处杨腾信 十四、巩固提高社区养老(助残)餐桌和托老(残)所服务水平,培育500个示范养老(助残)餐桌和500个示范托老(残)所。 完成时限:2011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市民政局吴世民 协办单位:市残联、各区县政府 民政局牵头领导:孟钧 民政局承办部门及责任人:老龄协会李建国 十五、清理整顿殡仪服务市场,继续推进“零百千万” (零付费骨灰撒海、百元购买骨灰盒、千元温情送逝者、万元骨灰久安置) 工程,减轻群众殡葬负担。 完成时限:2011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市民政局吴世民 协办单位:各区县政府 民政局牵头领导:陈卫东 民政局承办部门及责任人:殡葬管理处王琦 二十一、促进社区公共服务向农村地区延伸,推进1700个农村社区服务站标准化建设。 完成时限:2011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市民政局吴世民 民政局牵头领导:冯昌领 民政局承办部门及责任人:社区工作处董明慧、市社区服务中心周吉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