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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第十九条 交通运输部将汇总各地上报的公路交通阻断信息,并通过路况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向可能受影响的相邻省(区、市)发布有关信息,同时通过“中国公路信息服务网”向社会公众发布路况信息。 第二十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对报送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进行监督,建立路况信息报送责任制度,并定期组织检查与培训工作,确保公路交通阻断信息高质量、高时效地上报与审核,杜绝少报、漏报、不报的现象。 第二十一条 交通运输部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送和审核公路交通阻断信息的情况,从信息报送数量、质量和时效等方面进行综合评比。对填报和审核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因报送虚假信息或延误报送时间,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单位进行通报,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交通运输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公路交通阻断(事件)信息表 2.公路路段基础数据信息表 3.公路交通阻断信息报审单位分配表 附件1 公路交通阻断(事件)信息表
1、本表仅反映公路某路段 “一处”阻断信息。同一条路线、不同路段的阻断信息,应分表填写;同一条路线内,同一个管理单位管辖范围内,因多处阻断致使路段之间不能连续通行的,可作为“一处”阻断,统一填报。 2、根据《公路交通阻断信息报送制度》,本表可分两次填报。在第一次填报完成后,“预计恢复时间”到来时尚未实际恢复通车(事件结束)的,应在系统的提示下根据现场处置情况及时修改“预计恢复时间”。 3、报送时限应遵守《公路交通阻断信息报送制度》要求,报送、审核时间以数据录入数据库时间为准。 4、“路线名称”、“路线编号”应遵循《国家高速公路网命名和编号规则》。 5、路况类型主要突出涉桥、涉隧路段的特殊性,公路交通阻断事件发生在某桥梁或隧道处时,应勾选相关选项。 6、“阻断(事件)位置”填写阻断(事件)发生的具体路段名、桥名、隧道名或附近有命名编号的主要设施名称,如“宜章段曹田桥”、“宜章收费站”;“行政区划”填写阻断(事件)发生路段所在市、区(县)最新行政区划代码,如“431022”(湖南省郴州市宜章县)。 7、起止桩号填写应符合《国家高速公路网里程桩号传递方案》以及国省干线公路桩号连续的相关规则。 8、阻断发生方向主要填写单向阻断、双向阻断;填写单向阻断时应标注上下行方向。 9、“发现(发生)时间”、“预计恢复时间”和“实际恢复时间”中,每格下划线均填写2位数字码,如:06年08月10日17时30分。 10、“现场情况描述”、“处置措施”需要填报人根据实际情况填写,要求语言通顺,叙述准确。“现场情况描述”内容必须包括:阻断(事件)发生时间、发生过程、影响范围、发展趋势四个方面,如有人员伤亡、车辆损毁及拥堵情况,需填报具体人员伤亡与车辆毁坏、车辆滞留情况;如有路产损失的,需填报具体损失金额。“处置措施”内容主要包括:交通管制措施、抢通方案、疏散方案、绕行方案、预案执行情况五方面。由于计划性事件引起的交通阻断,需填写绕行方案、交通管制措施等;由于突发性事件致使公路设施毁坏引起的交通阻断,必须填写抢通方案和绕行方案;事发现场出现大量车辆或人员积聚,或因危险品泄漏等原因会给经过车辆和人员造成危险的,必须填写疏散方案。 11、所有“数量”数值均采用阿拉伯数字,均取整数位。 附件2 公路基础数据信息表
1、公路基础信息由交通运输部统一下发,数据来自全国公路数据库,由省级路况信息审核主管单位负责核对信息的一致性。 2、公路基础信息的日常更新由省级审核主管单位提出申请,交通运输部负责更新。 3、“路线编号”应遵循国家高速公路网命名和编号规则,为一位字母码(g、s、x、y、z)加一位、二位、三位、四位数字码。如:g3、g15、g2511、s10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