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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安徽省政府
【发文字号】 皖政办[2011]28号
【颁布时间】 2011-04-11
【实施时间】 2011-04-1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506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业产业化“671”转型倍增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发展重点。加快推进城郊保供蔬菜、皖北和沿江棚室蔬菜、皖南和大别山区高山蔬菜、沿江沿淮沿巢湖水生蔬菜、黄山和九华山旅游蔬菜等五大优势产区。强化蔬菜基地建设,大力发展高效设施蔬菜。加快蔬菜检测和质量追溯体系建设,积极推进标准化生产。提升科技兴菜水平,增加精细高档蔬菜比重。打造现代化流通体系,发展以“长三角”大中城市为重点的配送、直销、专卖。推进蔬菜采后商品化处理和清洁化加工,做大“生态品牌”、“原产地品牌”和绿色、有机蔬菜品牌。调整出口产品结构,进一步开拓国际市场。扶持龙头企业发展蔬菜冷藏、保鲜、速冻、脱水菜加工,不断提升产品加工档次,加快技改和新产品研发,发展蔬菜汁、蔬菜粉、冻干蔬菜、调理蔬菜和膨化蔬菜等精深加工。

  

  --区域布局。加快发展皖北脱水蔬菜和罐装蔬菜、皖江速冻蔬菜和腌制蔬菜、皖南和皖西南食用菌及森林蔬菜三大加工区。支持铜陵生姜等特色农产品蔬菜基地建设,壮大特色产业规模,形成特色产业群。着力在基地建设、龙头企业培育、企业技改和新产品研发、市场开拓和利益联结机制等方面取得进展。加大品牌创建力度,培育一批具有市场影响力的蔬菜品牌,形成蔬菜地理商标建设与管理体系。重点支持一批国家级、省级蔬菜龙头企业发展蔬菜精深加工和出口创汇。培育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内的芜湖市、马鞍山市蔬菜产业集群,合肥市、宣城市蔬菜深加工基地及和县台湾农民创业园。培育皖北亳州市等蔬菜产业集群。

  

  (六)水果产业化。

  

  到2015年,实现加工产值80亿元。培育年销售收入超20亿元的龙头企业1家,超10亿元的龙头企业3家。形成年产30万吨水果加工能力。

  

  --发展重点。发展水果加工专用原料基地,提升水果生产技术,加强水果质量安全体系与可追溯制度建设。发展特色鲜食果品基地和城郊休闲观光水果基地。支持龙头企业发展水果贮藏保鲜及深加工。重点加大水果加工科技研发投入力度,提升果汁的营养与口感;支持水果销售渠道体系建设,健全产地批发市场,创新营销方式;加强水果地理商标与管理体系建设,打响水果及其加工品知名品牌;重点发展干鲜水果精深加工,利用砀山、萧县及怀远等地水果资源,重点开发浓缩果汁及果汁饮料、天然果肉原汁、罐头等产品。

  

  --区域布局。水果加工专用原料基地主要布局在黄河故道及其泛区的砀山、萧县。水果加工主要布局于安徽北部的黄河故道,以砀山、萧县为主,兼顾六安、霍山等地,重点培育砀山和萧县水果加工产业集群。

  

  (七)中药材产业化。

  

  到2015年,实现加工产值500亿元。培育年产值超100亿元和超50亿元的产业集群各1个,年产值超5亿元的龙头企业10家,超亿元的龙头企业50家以上。中药材种植面积240万亩,年加工中药饮片30万吨,成为国内主要特色中药材种植和生产加工基地。

  

  --发展重点。重点支持亳州中药经济区域发展,巩固扩大亳州“药都”优势,加强中药材市场建设,规范亳州中药饮片生产和中药材市场。发展中药材加工产业集群,形成药材生产-药材加工-中成药产品链,促进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加快发展,打造中药饮片及相关产品生产集群。支持皖西、皖南中药材产区企业的发展。积极发展中药材专业合作组织。切实加强中药材生产基地建设,实行统一标准、统一技术、统一品种的规范化种植。稳步发展中药饮片,鼓励开发浸膏和高纯度提取物、小包装饮片,扩大亳州药都品牌的影响和带动作用。鼓励利用地道药材开发新药及保健品和药膳、药浴、药物化妆品、兽药、农药等。注重品牌建设,配合开展商标注册、名优产品、地理标志等工作,将分散零星的生产种植和市场规模整合起来,形成亳芍、滁菊、黄山贡菊、铜陵凤丹、霍山石斛、宣木瓜、宁前胡等全国知名品牌优势。积极构筑安徽现代中药研究创新体系,不断加快中药材产业化发展步伐。

  

  --区域布局。以亳州市为中心,重点发展亳州现代中药饮片加工集群。以马鞍山、宣城、黄山、芜湖、铜陵等市为中心,发展沿江中成药加工集群。

  

  (八)棉花产业化。

  

  到2015年,实现加工产值400亿元。培育年产值超50亿元的产业集群1个,年销售收入超20亿元的5家。棉花种植面积900万亩,其中优质专用棉生产基地600万亩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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