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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十九)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成省企业信用基础数据库和服务平台,建设省个人信用基础数据库。实施企业信用管理“百企示范、万企贯标”工程。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省信用办,人行南京分行) (二十)整顿规范市场秩序。针对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虚假广告等市场秩序的突出问题,探索建立综合治理机制,完善监管长效机制。继续开展“诚信经营”示范创建活动和“放心消费承诺企业联盟”建设。加强价格监测体系建设,实行重要商品价格监测预警。完善粮食等城乡居民生活必需品和重要生产资料价格调控预案,适时启动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省工商局、质监局、卫生厅、文化厅、物价局、商务厅、食品药品监管局) 六、推进收入分配与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二十一)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合理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完善地区、行业工资指导线发布制度,建立企业薪酬调查制度。以非公企业、中小企业为重点,推进工资集体协商的扩面提质,引导企业建立健全工资决定机制和正常增长机制。通过税收政策及垄断行业相关改革,调节收入分配差距。加快构建欠薪保障长效机制,试点工资支付预警办法,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建立总承包企业与分包企业、劳务企业工资支付连带责任制,推动各地健全欠薪保障应急周转金制度,不断扩大工资保证金制度实施范围。(省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 (二十二)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巩固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逐步提高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统筹层次,在设区的市实现失业保险市级统筹。进一步完善城镇住房保障制度,增加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的保障性住房供应,拓宽住房保障资金筹集渠道,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供应,切实改善住房困难家庭居住条件。(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国土资源厅、财政厅) (二十三)完善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体系。落实困难群众价格上涨动态补贴机制。完善医疗救助、困难残疾人临时救助制度,加快推进城乡医疗救助同步结算平台建设。研究建立孤儿生活保障制度。依托社会福利机构,建立区域性儿童福利服务指导中心,积极开展困境儿童救助工作。建立健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着力推进社会福利制度改革,加快构建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制度。(省民政厅、财政厅、物价局、统计局) 七、推进社会体制改革 (二十四)全面推进教育体制改革。实施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项目,开展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深化办学体制和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完善教育评价制度、招生考试制度。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非义务教育阶段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办学,探索民办公助、政府购买的新机制新模式。健全民办学校教师社会保障制度,完善民办学校管理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和机制,推行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双导师制”。(省教育厅) (二十五)加快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加快实现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覆盖,完善基本药物供应保障体系,全面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人才队伍培养,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保障机制,逐年提高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稳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出台医疗机构设置标准,发展规划及配套政策,制定执业医师多点执业试点意见。(省发展改革委、编办、卫生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食品药品监管局、物价局) (二十六)推动文化体育体制改革。鼓励引导非公有资本参与国有文化企业股份制改造,加快国有文化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步伐。支持凤凰出版集团年内上市,省广电网络公司完成上市准备。加快非时政类报刊社体制改革步伐,积极稳妥推进党报党刊发行体制改革、以电视剧制作等为主要内容的广播制播分离改革,抓好 “三网融合”试点工作。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经费保障、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公共文化绩效评价等机制。研究出台体育产业引导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全省体育产业目录,做好体育产业项目的申报和评审工作。推进省级体育产业集团组建。(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广电局、新闻出版局、体育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