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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五)加大检查督促力度。 面对今年再度出现的电力严重短缺情况,要采取必要的应对措施,按照“定企业、定设备、定负荷、定时间”的原则,与企业签订让电协议。各单位要在政府有关部门的主导下,组织力量,层层落实责任,加大有序用电措施的执行力度,做好分区、分片、分线的现场监督管理,督促企业有效落实错避峰措施,避免直接拉线路,确保迎峰度夏期间电力有序供应。 (六)高度重视电力重要用户的安全管理。 做好电力重要用户安全管理,相关政府部门、供电局要督促重点生命线工程、重要部门(单位)以及重要宾馆、高层住宅,生产易燃、易爆或剧毒产品的特殊企业和其他中断供电将发生人身伤亡或重大损失等事故的重要用户配备自备电源,制定停电应急保安措施,加强对应急硬件设备的自查和维修,做到防患于未然。 (七)加强沟通和宣传。 加强对今年供用电形势的宣传,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有序用电工作的良好氛围。新闻媒体要正确、客观地宣传2011年的用电形势,及时报道市委、市政府有关有序用电、让电于民、支持企业的各项举措,取得广大电力用户的理解与支持。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的资源忧患意识和节约意识,强化全社会的节电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