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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福建省政府
【发文字号】 闽政[2011]34号
【颁布时间】 2011-05-18
【实施时间】 2011-05-1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770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7页 福建省“十二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专项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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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改革发展现代邮政。适应社会信息化加快发展新要求,深化邮政改革,强化发展动力,拓展邮政服务领域,完善邮政监管体系,切实提高邮政普遍服务能力。实施产业联动发展工程,推动邮政产业重组和结构调整,加快邮政、快递网络资源整合,积极发展电子商务、物流配送等新业务。实施邮政服务民生建设工程,加快村邮户箱工程建设,完成我省79个空白乡镇邮政局所补建任务,整合“三农”服务站、邮政便民服务站功能,满足农村用邮、信息服务、生产、生活资料配送等多方面需求。实施快递产业园区建设工程,加快在机场、车站、高速公路枢纽附近建设快递物流产业园区,支持快递企业建设和完善速递物流网络,筹建快递企业处理中心或分拨中心。加快建设福州长乐航站对台航空邮件总包交换中心和厦门东渡对台邮件总包交换中心,筹建福州对台水陆邮件总包交换中心,建立闽台邮政绿色通道。到2015年,邮政行业业务收入达到130亿元,年均增幅18%,快递服务业务收入达到80亿元,年均增幅25%。

  

  八、培育发展综合交通枢纽。坚持统筹规划、有效衔接、一体化发展的原则,以海港空港、铁路公路、城市中心场站为重点,加强各种运输方式及其内部各环节的紧密融合,建立与主体交通设施能力相适应的旅客集散和中转系统,实现多种交通方式合理接驳和换乘。“十二五”期间,把铁路、公路、水运、民航客货枢纽纳入城乡规划,重点规划建设福州、厦门两大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以及其他区域性交通枢纽,在若干交通基础设施条件好、人流物流较为集中的城市规划建设区域性交通枢纽。实施交通枢纽一体化示范工程,建设一批客运“零换乘”、货运“无缝衔接”的示范枢纽。客运枢纽建设重点加强铁路、公路、机场、城市公共交通等的一体化高效接驳换乘;货运枢纽建设重点加强铁路、公路、机场、水路的有机衔接。各交通枢纽建设与物流业发展紧密结合,优先保证物流发展用地。加快智能交通服务网络建设,创新服务模式,着力优化运输组织,强化客票一体联程、货物多式联运,推进各种运输方式及运输方式内部各环节的紧密融合,努力实现各主要客运枢纽和城市核心区、货运场站和物流园区、产业聚集区的快速衔接。

  

  九、大力发展管道运输。充分发挥管道运输安全、均衡、快速和低成本的优势,完善我省石油和天然气管道运输系统,建设连接全省油气生产、储备、中转和重大用户的管网系统,构筑功能配套、高效便捷、安全环保的现代综合能源运输网络。输气方面,按照多气源、双管网、保安全的要求,引入竞争机制,加快实施lng管网二期工程,积极配合国家实施西气东输入闽工程,推进主干管线延伸至内陆地区,扩建秀屿接收站5、6#储罐,建设宁德lng接收站﹑福州至福鼎对接温州管网,以及漳州至龙岩、漳州至诏安、福州经南平至三明以及龙岩至三明、龙岩至长汀、泉州至德化、宁德至霞浦等管线,开展漳州lng接收站前期工作,增强气源保障能力。开展海峡油气管道规划研究,为两岸能源合作创造条件。到2015年,新增输气管线1443公里,输气管线达1800公里左右,形成覆盖全省9个设区市主城区和覆盖50%以上县市的输气管网,90%以上县城用上天然气。

  

  图6:福建省“十二五”输气主管线规划布局示意图(略)

  输油方面,以福建炼化一体化成品油管道规划为基础,抓紧开展全省输油管网规划,建设福建沿海成品油管道二期工程,其南线为厦门经漳州至闽粤交界连接珠三角二期线路(曲溪油库),北线为福州经宁德至闽浙交界连接甬温台线路。争取建设福建山海成品油管道一期工程,由厦门东孚经龙岩大同连接到江西瑞金乐和油库,形成我省服务中西部石油运输的首条大能力通道。积极推进连接各中心城市、各主要工业集中区的输油管线建设,逐步建立和完善输油管线运输网络。

  

  十、全面拓展闽台交通合作。加快完善两岸直接“三通”基础条件,着力建设闽台海运合作大通道,加快构建两岸航空重要枢纽,积极规划研究对台陆路交通走廊,整合优化对台口岸功能,健全完善两岸大通关合作机制,力争闽台港口、民航、口岸、物流、邮政等方面合作取得新突破,到2015年基本形成厦门、福州两大港对台滚装运输系统,建成两岸空中直航中转枢纽。

  

  (一)建设闽台海运合作通道。重点建设厦门、福州两条对台滚装通道,实现对台滚装运输常态化。推进厦门、福州马尾、平潭、江阴、宁德、泉州、肖厝、秀屿、漳州等地港口货运直航,增开两岸间集装箱班轮航线、滚装航线和散杂货不定期航线。南线开通厦门至基隆、台中、高雄、客滚航线,北线开通福州(平潭)至基隆、台中、高雄客滚航线,形成福建沿海与台湾北部、中部、南部相对应的海峡客运走廊。积极争取先行先试开展与台湾方面机动车牌互认试点,推动闽台两地机动车辆通过滚装船舶互通。继续办好“小三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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