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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粤外经贸规财字[2011]10号
【颁布时间】 2011-05-21
【实施时间】 2011-05-2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827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广东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1年我省企业“走出去”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八)申报项目已获省级(含)以上政府相应资金支持(商务部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专项资金除外)的,不予重复补助。每个境外项目获得专项资金补助金额累计不应高于该项目的中方投资额,且每笔费用所获得资金补助不应超出该笔费用的实际发生金额。

  (九)“走出去”资金以人民币计算并拨付。

  (十)获得“走出去”专项资金支持的境外项目,如在获得资金2年内终止项目的,对申请主体在今后3年内的“走出去”业务资金申请不予受理。

  六、申报材料

  详见附件2《“走出去”资金申报材料一览表》的具体要求。

  七、申报程序与时间

  (一)省属授权经营的资产经营公司或企业集团所属企业,由资产经营公司或企业集团汇总后于2011年6月30日前向省财政厅、省外经贸厅申报;其他省属企业、行业中介机构直接于2011年6月30日前向省财政厅、省外经贸厅申报。

  (二)各市所属企业向所属市外经贸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申报。各市外经贸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对本地区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于2011年6月30日前联合向省外经贸厅和省财政厅申报。

  (三)资金申请报告、申请项目初审意见汇总表须一式2份分别报省外经贸厅(外经合作处)和省财政厅(外经金融处),其余材料一式1份报省外经贸厅(外经合作处)。省外经贸厅对企业项目审核后报省财政厅审定。请将初审意见汇总表电子版一并发送到gdhezuo@126.com邮箱。

  (四)外经贸主管部门申请相关费用的,应于2011年7月31日前向省财政厅申报。

  八、资金拨付和监管

  省财政厅按财务隶属关系下达资金预算。其中省属企业(单位)由省财政厅直接拨付;各市企业(单位)资金由省财政厅按预算级次拨付;有关市财政局根据省文件规定下达资金预算,并将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相关企业单位。

  申请企业及有关单位收到专项资金,应按《企业财务通则》及财务制度规定作相应的财务及会计处理,建立完善的项目和财务档案管理制度,自觉接受各级外经贸、财政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核查,任何单位不得挤占、截留、挪用专项资金。

  对违反规定的企业和单位,取消其以后年度的申请资格;省财政厅有权追回已经拨付的款项,并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予以处理。

  省外经贸厅联系人:温晓环,电话:020-38819878;

  刘永如 电话:020-38819877。

  省财政厅联系人:黄丹妮,电话:020-83170396。

  附件:1.2011年“走出去”专项资金扶持内容与方式一览表

  2.2011年“走出去”资金企业申报材料一览表

  3-1. 企业申报说明

  3-2. 企业申报项目明细表

  4.申请补助项目基本情况及费用支出情况明细表

  5.申请贴息项目基本情况及2010年银行贷款付息一览表

  6. 银行贷款收息结算情况表

  7-1.资源回运费用单据明细表--海运

  7-2.资源回运费用单据明细表--陆运

  8.外派劳务人员名单

  9. 2011年“走出去”专项资金企业申报项目初审意见汇总表

  10.企业申报材料初审、受理确认表

  

  
广东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

  

  广东省财政厅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一日

  


  附件1

  2011年“走出去”专项资金扶持内容与方式一览表

  

  
 

补贴类别

 

业务类型

前期费用

开办补助

贷款贴息

资源回运

运营补助

项目保险

人员保险

奖 励

出国费用

备注

境外生产基地

 

 

 

 

境外研发机构

 

 

 

 

 

 

 

境外农林渔业和矿业合作

 

 

 

对外承包工程

 

 

 

 

对外劳务合作

 

 

 

 

 

 

 

 

境外工业园区

 

 

 

境外商品展销中心

 

 

 

境外营销网络

 

 

 

 

 

 

重点市场开拓

 

 

 

 

 

 

 

 

 

境外突发事件

 

 

 

 

 

 

 

 

 



  

  附件2

  2011年“走出去”资金企业申报材料一览表

  

  

序号

资料名称

申报补贴类别

备注

前期费用

开办补助

贷款贴息

运营补助

资源回运

项目保险

人员保险

奖励

突发事件

1

资金申请报告

由具体申报补贴的企业出具。要求申报的具体数额以人民币为单位。

2

企业申报说明及企业申报项目明细表(附件3-1、3-2)

由具体申报补贴的企业填写。明细表中项目投资额人员保险项目可不填写。

3

申请企业2010年度审计报告

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报表附注

4

国家批准(核准或备案)申请企业开展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业务的文件

境外投资项目要求提供“境外投资证书”;对外承包工程项目要求提供“对外承包工程资格证书”;劳务项目要求提供“对外劳务合作(外派劳务)经营资格证书”;远洋渔业项目要求提供远洋渔业捕捞资格证书及农业部项目批件。

5

项目合同或协议的商务部分(包括签约方、合同金额、委托目的、合同有效期、签约时间、签字页)

独资设立的境外企业、港澳劳务合作项目不需提供。

6

境外企业注册文件复印件

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和公海捕鱼项目不需提供。对于无须以注册公司形式开展的业务,申请企业需提供说明材料及相关协议或合同。

7

2010年度境外投资联合年检证书复印件

 

8

外汇汇出核准文件及资金汇出证明(或海关报关单)

 

劳务项目及渔业捕捞项目不需提供。资金汇出证明包括汇款申请书及外汇兑换水单。以实物投资的需提供海关报关单复印件。

9

境外再投资(多级投资)的相关股权证明材料

 

 

 

 

 

 

 

 

 

包括第一级境外投资证书、相关法律资料文件、证明投资关系的资金流向证明(银行单据)等。

10

申请补助项目基本情况表及费用支出情况明细表(附件4)

 

 

 

填写资料页码注意要与附后的各类凭证页码对应

11

费用支出相关凭证:支付凭证、记账凭证、费用发票及费用支付合同

 

 

 

申请保函费用补贴须提供保函复印件。支付凭证要求提供支付的银行单据,如属转付代付,需附各环节银行支付单据及说明。

12

申请贴息项目基本情况及2010年银行贷款付息一览表(附件5)

 

 

 

 

 

 

 

 

分不同银行填写(后附贷款合同、借款凭证、还款凭证、利息支付凭证)

13

银行贷款合同副本复印件

 

 

 

 

 

 

 

 

 

14

银行收息结算情况表(附件6)

 

 

 

 

 

 

 

 

必须提供有银行盖章的原件

15

提取银行贷款、支付利息及归还贷款结算凭证复印件

 

 

 

 

 

 

 

 

 

16

资源回运费用单据明细表(附件7-1、7-2)

 

 

 

 

 

 

 

 

根据附表格式制作

17

资源产品开发(权益)协议

 

 

 

 

 

 

 

 

公海捕鱼项目可不提供。在第三国近海作业的鸳鸯渔业项目需提供第三国捕捞许可证。

18

购销合同及商业发票

 

 

 

 

 

 

 

 

公海捕鱼及第三国近海作业的渔业项目可不提供。

19

运输合同或其他凭证及运费发票

 

 

 

 

 

 

 

 

 

20

目的地为中国港口、陆路口岸或内地的提单

 

 

 

 

 

 

 

 

 

21

进口货物报关单

 

 

 

 

 

 

 

 

 

22

自捕鱼申报单

 

 

 

 

 

 

 

 

仅限渔业项目提供

23

船舶登记证书

 

 

 

 

 

 

 

 

仅限渔业项目提供

24

保险机构出具的保险合同或凭证及保费发票

 

 

 

 

 

 

 

25

境外营销网点的注册登记文件

 

 

 

 

 

 

 

 

境外商品展销中心、境外自有品牌专卖店均需提供

26

海关出具的出口数据证明材料

 

 

 

 

 

 

 

 

境外商品展销中心需要提供

27

专利证书

 

 

 

 

 

 

 

 

指境外研发机构自主研发的专利技术所取得的专利证书

28

招聘境外科技人才的雇佣合同、工资发放证明以及有关人员的专业资格或资质证明文件

 

 

 

 

 

 

 

 

 

29

招聘当地工人的名单、雇佣合同及工资发放证明

 

 

 

 

 

 

 

 

 

30

广告投放效果材料(媒体广告提供复印件,户外广告提供照片)

 

 

 

 

 

 

 

 

 

31

外派工作人员、劳务人员的护照、签证复印件

 

 

 

 

 

 

企业可选择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电子版),外省入粤户籍的还需户口本复印件

32

外派劳务项目审查批件及外派劳务人员名单(附件8)

 

 

 

 

 

 

 

33

派驻工作准证复印件

 

 

 

 

 

 

对于派驻不实行工作准证国家的人员,可以工作签证复印件代替

34

合作区批准文件和确认文件以及建区牵头企业与进区企业的进区协议

 

 

进区的投资项目均须提供

35

驻外使领馆或经商机构、有关政府部门或商协会要求处理境外突发事件的书面意见

 

 

 

 

 

 

 

 

 

36

驻外经商机构对突发事件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需列明赴境外处理突发事件的工作人员名单

37

赴境外处理突发事件人员的护照、签证复印件

 

 

 

 

 

 

 

 

 

38

赴境外处理突发事件人员的差旅支出费用明细表及相关财务凭证

 

 

 

 

 

 

 

 

 



  说明:1、提交材料为外文的,须同时提供中文译本或进行中文标注。

  2、申报材料须编制材料目录,并按基本资料-项目资料的顺序装订成册,材料目录需与册内页码对应。

  3、申报材料每页均需加盖申请企业公章。审计报告、合同等页数较多的材料可在首页加盖公章后加盖骑缝章。

  

  附件3-1

  企业申报说明

  

  

申请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企业注册地

省  市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申请人郑重声明如下:

 1、申请人本次申报 个项目(详见附表),共上报申报文件资料页;

 2、申请人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合法经营;

 3、申请人申报的所有文件、单证和资料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4、申请人申报的所有复印件均与原件核对,完全一致;

 5、申请人承诺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为审核本申请而进行的必要核查。

 

 

 

 

 

 

 

 

申请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名)

 

 

 

 

 

 

 

 

 

 

 

 

申请企业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银行账户账号

 

银行账户户名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行地址

 

企业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移动电话

 

联系传真

 

 

 

 

 

 



  说明:

  1、申请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名栏必须手签,使用名章无效;

  2、若由授权人签署,须提交由法定代表人手签并加盖公司印章的授权书原件;

  3、银行账户信息必须为公司账户,用于接收财政扶持资金,务必正确填写。

  

  附件3-2

  企业申报项目明细表

  

  对外投资或项目签约企业:

  

对外投资或项目签约企业:

 

 

 

 

序号

境外企业或项目名称

项目金额(单位:万美元)

申报费用

申报补贴类型

申报补贴金额

备注

总金额

其中中方实际

投资金额

原币种金额

折人民币(元)

 

 

 

 

 

 

 

 

 

 

 

 

 

 

 

 

 

 

 

 

 

 

 

 

 

 

 

 

 

 

 

 

 

 

 

 

 

 

 

 

 

 

 

 

 

 

 

 

 

 

 

 

 

 

 

 

 

 

 

 

 

 

 

 

 

 

 

 

 

 

 

 

 

 

 

 

 

 

 

 



  1.申报费用应填报实际发生费用的具体名称。

  2.如实际发生费用为外币的,需在备注栏标明折算汇率。折算汇率按当年年末人民币汇率的中间价。

  

  附件4

  申请补助项目基本情况及费用支出情况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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