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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杭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杭政办函[2011]159号
【颁布时间】 2011-06-11
【实施时间】 2011-06-1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847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二○一一年节能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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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筑节能。2011年,以实施公共建筑节能为重点,以政府机构节能改造作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突破口,以创建“绿色建筑”为抓手,逐步建立促进建筑节能的有效机制。

  (1)新建建筑节能。2011年,全市新建及改扩建建筑要全面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实行民用建筑建设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建立和完善公共建筑设计、施工、运行、维护等各阶段节能跟踪管理体系。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2011年要完成应用太阳能光热系统5万平方米以上,地源热泵建筑11万平方米以上,阳光屋顶示范工程装机容量11兆瓦以上的目标。

  (2)既有建筑节能。要重点推广普及外保温复合墙体、门窗密封条、多层保温窗、高效照明系统等节能新材料和新技术。鼓励可再生能源应用,因地制宜推广应用地(水)源热泵等节能设备。完成15个政府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用能管理及能耗检测示范工程。

  3.交通节能。2011年,以建立和完善可持续发展的综合运输体系为长期目标,重点提高行业系统节能水平,推进交通高效、低耗、清洁发展。

  (1)加快电动汽车充电配套设施建设力度。2011年力争推广应用200辆新能源汽车。推进道路货运向厢式化、重型化、专用化、社会化方向发展,其中厢式车辆占营运车辆的比重提高到26%,重型车辆占营运车辆的比重提高到19%,专业车辆占营运车辆的比重提高到8%。淘汰高能耗货车1000辆。加快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和城市快运的改造,一体化率力争达到88%以上。

  (2)实施交通照明节能工程。以杭州市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绕城高速公路led节能改造项目”为重点抓好试点工作,在服务区、收费通道、桥梁等场所推广新能源、新光源照明技术。推进国家半导体照明产品应用示范工程--钱江隧道半导体照明产品应用项目建设。

  4.旅游商贸行业节能。加大旅游、商贸企业节能目标管理工作力度,重点实施照明系统、空调系统节能改造。

  (1)推进商贸旅游行业节能技术改造。对年用电量100万千瓦时以上的旅游、贸易企业开展电平衡测试工作。推广应用节能灯、变频调速、自动控制扶梯等节能设备和太阳能等绿色能源的应用。在大型公共场所推行采暖制冷分层、分区控制。推广集中供热、工业余热利用等项目,逐步取消洗浴场所、温水泳池使用小锅炉。

  (2)开展节能行动示范试点。对大型商场、超市开展“零售业节能行动”和商业节能示范试点,鼓励商业企业积极推广销售节能产品。开展餐饮业优质管理节能评比活动,继续推进绿色低碳旅游饭店创建工作。

  5.公共机构节能。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切实提高公共机构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充分发挥公共机构节能的表率示范作用。

  (1)实施能耗定额管理,财政部门根据定额制定能源消耗支出标准。2011年,机关办公用电消耗控制在55千瓦时/平方米?年或2300千瓦时/人?年以内、水消耗控制在30吨/人?年以内、小型公务车辆油耗控制在13升/百公里以内,超定额使用能源的单位按照年节能(包括节电、节油等)3%的要求开展节能工作。

  (2)市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系统的主管部门在系统内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目标管理,根据不同行业、不同系统公共机构能源消耗综合水平和特点制定能源消耗定额。在制定能源消耗定额前,按照年节能(包括节电、节油等)3%的要求开展工作。

  (3)开展政府办公建筑用能管理及能耗监测工程建设,对网络机房、食堂、开水间、锅炉房等重点用能部位实行重点监测。推进公共机构建筑节能改造,推广节能技术和节能产品的应用,全面普及使用节能灯具、节水器,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能耗。

  (二)重点工程。

  1.加大工业锅炉技术改造力度,开展工业窑炉节能改造。建立锅炉、窑炉能效标准标识制度,淘汰热效率达不到《锅炉能效限额及监测技术要求》标准的燃煤锅炉。燃煤锅炉、窑炉平均热效率提高2个百分点以上。

  2.推广采用热泵冷热联供系统和回收余热的热泵热水系统。学校、医院、行政事业办公楼等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其制冷供热系统优先选用热泵系统。2011年,全市20%左右的新增公共建筑采用热泵供热水或空调系统。

  3.在政府机关、学校、宾馆饭店、商场超市、医院及居民小区等推广高效照明产品。新建道路试点采用led灯、磁感应无极灯、太阳能路灯等,对城市既有路灯线路实施照明节能改造,并配备路灯节电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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