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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杭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杭政办函[2011]164号
【颁布时间】 2011-06-17
【实施时间】 2011-06-1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885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十二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

[接上页]
从杭州看,“十二五”时期杭州经济社会将进入“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市场经济体制将进一步完善、经济及产业将持续转型升级、和谐社会建设会更加紧迫、开放性大都市建管将迈上新台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大力推进。这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出更高、更急的要求。

  --经济转型。经济结构转型、品牌经济崛起和服务业的加速发展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出了迫切要求。以提升效率为核心的经济结构转型,需要社会信用体系降低信息不对称,降低交易费用。品牌经济中的商标、专利和专有技术等知识产权保护需要信用体系提供基础支撑。服务经济中商家与消费者信息不对称现象尤其突出的属性更需加快信用建设。

  --社会转型。杭州整体社会的转型进程加快,和谐社会建设任务繁重。城市化进程继续推进,城乡统筹发展进入新时期,社会流动性进一步增强;社会行为主体从三缘(地缘、血缘、人缘)人向契约人转型;凌乱割裂的信息社会向网络信息社会转型;人口管理从户籍管理向居住地管理转变促发了人事管理制度的改革创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解决和谐社会建设在上述几个方面所面临问题的根本性方案。

  --政府转型。全能管理型政府向市场经济体制“守夜人”的服务型政府转型,要求不断完善经济规制体系,创新监管模式。通过信用体系的建设,用信用这条纽带将各个部门的监管连接起来,改变不同部门各自为政的现状,变具体行为监管为信用监管,变被动行政监管为行业的主动自我约束。

  --区域转型。随着国内统一市场的形成,行政区经济走向经济区经济。“十二五”时期,杭州将基本完成三个层次的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长三角一体化,杭州都市圈深化,城乡统筹下的市域一体化。在这一进程中,企业和个人的跨区域经济活动将大大增加,成熟的社会信用体系将成为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和区域转型的重要力量和关键因素。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建设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以打造信用杭州,推进转型升级,促进富民强市,构建和谐社会为导向,继续完善以政府联合征信系统为核心的覆盖全市的社会信用信息记录、综合管理系统,健全信用制度和信用法规,夯实信用文化,进一步强化三大主体建设,以公共管理、服务业等重点领域的应用为抓手,以应用促发展,大力推进行业信用建设,培育信用服务体系,引导信用产品市场需求,形成与杭州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框架和运行机制,构筑与“生活品质之城”相适应的信用环境,再创杭州经济社会发展体制新优势。

  二)基本原则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杭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必须牢牢把握以下主要原则:

  --统筹规划、适应转型。要立足杭州实际,着眼全局,通盘考虑,在统筹规划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分部门、分地区、分阶段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最终建成体系完整、分工明确、高效运行、监管有力的社会信用体系,服务我市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需要。

  --强化应用,注重实效。作为一项新生事物,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必须强调“在发展中应用、在应用中发展”。重点通过量大面广的行业信用建设,通过应用,及时取得成效。提高各部门推进信用体系建设的自觉性,调动企业、民众参与信用建设的积极性,在应用中探索适应杭州实际的信用建设路子。

  --政府推动、市场运作。政府部门要充分发挥规划者、协调者、推动者的作用,建立健全信用管理的法律法规,营造公平竞争的社会环境,开放和培育信用服务市场,发挥政府资金在信用体系建设中的引导、集聚功能;同时,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性作用,积极鼓励社会资金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引导信用服务机构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

  --社会参与、开放合作。要充分调动各级政府、部门、企业和公众的积极性。要逐步建立起公共征信机构和社会征信机构互为补充,信用信息基础服务和增值服务相辅相成的多层次、全方位的社会信用体系。加强政府与金融机构在信用建设方面的合作,加强省内、国内区域间以及国际间的交流和合作。

  三)建设目标

  到“十二五”期末,基本建立起符合国际惯例、适应中国国情、体现杭州特色、覆盖经济社会生活各个方面,与“生活品质之城”、全面小康社会相协调,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社会信用体系。把杭州建设成为信用制度比较完善、信用服务业比较发达、诚信环境国内一流,成为东部沿海地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先行区和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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