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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广东省政府
【发文字号】 粤府办[2011]36号
【颁布时间】 2011-06-13
【实施时间】 2011-06-1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896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广东省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粤府办〔2011〕36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东省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安全监管局、发展改革委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六月十三日

  


  
广东省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

  


  
目录

  


  前 言

  一、发展条件

  

  (一)发展基础

  

  (二)发展环境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二)规划目标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重点行业(领域)管理

  (二)加强职业危害监督管理

  (三)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四)促进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五)提升监管监察执法能力

  

  (六)大力实施科技兴安战略

  

  (七)扎实推进安全文化建设

  

  四、重点工程

  

  (一)监管监察执法能力建设工程

  

  (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工程

  

  (三)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程

  

  (四)事故隐患治理工程

  

  (五)职业危害防控工程

  

  (六)安全文化与教育培训建设工程

  

  (七)省海上搜救指挥平台与基地建设工程

  

  五、保障措施

  

  (一)坚持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

  

  (三)严格目标考核与责任追究

  

  (四)完善安全生产投入机制

  

  (五)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六)强化规划实施与评估考核

  

  
前言

  


  广东是我国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是全国探索科学发展模式的试验区和深化改革的先行区。“十二五”时期是广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促进安全生产工作全面发展、实现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至关重要。

  

  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2006年以来,全省各级安全生产工作部门围绕省委、省政府各项工作部署和《广东省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全力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十二五”时期,随着我省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安全生产工作将面临新形势、新任务和新特点。科学编制和有效实施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对于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推动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本规划根据《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是广东省“十二五”重点专项规划,是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的战略性、纲领性、综合性规划,是各地政府、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重要依据。

  

  一、发展条件

  

  (一)发展基础。

  

  “十一五”时期,我省的安全生产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为实现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奠定了坚实基础。

  

  1.“十一五”规划目标全面完成。2006-2010年,全省生产安全事故四项主要指标均有较大幅度下降,重特大事故发生起数、发生频率、死亡人数等指标得到有效控制,部分高危行业(领域)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专栏1: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略)

  2.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修订和出台了《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广东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47号)等一批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完成了全省市、县两级安全监管机构的设置,省、市、县三级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安全监管人员由1200人增加到3337人;全省1618个乡镇(街道)中有95%成立了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共有专职或兼职安全监管人员8000多人;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建立了覆盖全省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管理体系;完善了防范重特大事故工作会议制度和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检查督查、联合执法、事故责任追究等制度。

  

  3.重点行业(领域)监管得到强化。实现了煤矿和烟花爆竹生产行业的市场退出;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道路交通、消防(火灾)、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特种设备、铁路运输、水上交通、农业机械、渔业船舶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建立健全了省、市、县三级重大危险源动态监管及监控预警体系;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面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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