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北京市民政局
【发文字号】 京民社区发[2011]237号
【颁布时间】 2011-06-13
【实施时间】 2011-06-1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911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5页 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十二五”时期城乡社区服务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20.加强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推行志愿者注册制度,壮大社区志愿服务队伍。建立健全社区志愿者培训师资队伍,把工作需要和志愿者自身愿望结合起来,开展社区志愿服务前和服务中的培训。制定科学规范的量化评价标准和考评办法,建立荣誉序列及星级表彰制度,以志愿者日常服务记录、团队评价、服务对象评价为主要考评依据,对社区志愿者服务情况进行考评和表彰。进一步优化志愿服务环境,妥善解决社区志愿者服务期间的保险、交通补贴、误餐补贴等问题,逐渐形成系统化的社区志愿者权益保障机制。建立社区志愿服务资金多渠道筹集机制,将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妥善解决社区志愿服务的工作条件、工作经费和人员补贴等问题。

  

  21.加强96156社区服务平台服务队伍建设。鼓励下岗失业人员、京郊富余劳动力、外地来京务工人员参与社区服务工作,不断壮大各级96156社区服务平台签约服务组织和平台自管服务队伍。依托各级社区服务中心,整合社区服务培训资源,建立社区服务培训基地,完善培训制度,加强对社区服务人员的上岗培训、技能培训和等级认定培训工作,逐步形成高标准、严要求、针对性强的社区服务人员培训体系。联合有关部门,制定符合首都特点、体现时代特色、切实可行的社区服务政策法规,包括制定出台北京市社区服务从业标准、北京市社区服务规范等。健全社区服务业用工制度、服务标准、服务价格、行业监督、企业及服务人员等级资格认证制度等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考核办法,规范社区服务组织工作人员服务行为,加强对其的监督管理。

  

  五、保障措施

  

  (一)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民政部门牵头的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制定各项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方案,明确政府各部门分工任务,确保社区服务各项重点任务得到落实。加强督促检查,开展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绩效评估,将建设成效纳入各级党委政府部门工作目标考核和科学发展考评体系。

  

  (二)加强社区服务法规制度建设。研究出台加强社区服务站管理、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完善各级社区服务中心考评、加强社区社会组织培育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形成较为完善的社区服务政策法规和制度体系。

  

  (三)加大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资金投入。本着分清渠道,分级负担的原则,提高财政保障社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水平,将社区服务设施建设与维护经费、社区基本公共服务工作经费、社区服务信息化建设经费等纳入财政预算和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予以足额保障并稳定增长。拓宽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资金来源渠道,鼓励各类组织、企业和个人以多种形式捐赠或兴办社区服务事业,建立多元化投入分担机制。

  

  (四)积极开展国内外合作与宣传。加强社区服务领域双边、多边合作,立足市情,学习借鉴国内外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先进经验,开展人员、资金、技术、管理等方面的交流,鼓励吸引外资发展社区服务业,提高社区服务能力和水平。扩大社区服务对外宣传,大力宣传报道在社区服务中有突出贡献的驻区单位、社会组织、志愿者组织、先进个人,加强对社区服务中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表彰,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社区服务的良好氛围。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