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福建省政府
【发文字号】 闽政[2011]48号
【颁布时间】 2011-06-10
【实施时间】 2011-06-1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058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5页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十二五”外经贸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

[接上页]
二、不利环境

  

  (一)外部环境的硬约束依然存在

  

  从国际环境来看,金融危机影响深远,外部环境日趋复杂,伴随着经济问题政治化,防患各类风险的难度加大,对外经贸发展面临巨大挑战。第一,危机后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新兴国家,都将对发展模式、贸易格局及贸易规模进行调整,因此,今后3-5年世界经济、贸易、投资将相对放缓。第二,发展中国家群体性崛起,发达国家重振制造业,国际市场竞争更加激烈,贸易保护主义加剧,贸易摩擦步入高发期,我国成为重灾区。第三,危机后世界经济发展方式呈现“绿色化”和低碳化趋势,更加注重节能、降耗、减排,以碳关税为关注点,气候环境有可能成为新型贸易壁垒工具,世界将在环境保护、气候变化和国际责任等方面对我国企业提出更高的要求。

  

  从国内环境看,劳动力、资源、环境等要素优势逐步弱化,不仅难以支撑原有的经济发展模式,而且已越来越成为原有发展模式的强硬约束,客观上要求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调整和转变。随着土地、劳动力等要素价格提高以及人民币汇率弹性增强,外经贸发展方式应进一步转变。

  

  (二)发展中的不足依然突出

  

  利用外资:第一,产业集聚度较低。特别是我省机电、高新技术产业链细、短、缺、散的问题仍然突出,一些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环节、关键项目未能有效突破,产业配套环境不够完善,产业集聚能力较弱。第二,外资大项目的承载能力不足。与其他沿海甚至内陆地区相比,我省各类开发区规模偏小、存量土地少、政策配套不完善等问题突出,难以吸引资金、技术密集型的大项目落地。第三,利用外资的区域协作水平低。各市在吸收外资中各自为战,同质化、低层次竞争现象仍很突出,区域经济协同发展的意识亟待加强。第四,利用外资方式创新不够。外资并购发展慢,且总量偏小;外商以技术、专利、股权等无形资产出资的新方式运用不多,技术创新带动能力不强。第五,商务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物流、金融、会计、法律等现代服务业发展相对滞后,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引进、储备不足,医疗、教育、文化等社会化配套不健全,这些都对引资环境的提升形成制约。

  

  对外贸易:第一,制造业对外贸发展的支撑力较弱。一方面,受土地、能源以及劳动力等要素紧缺的影响,我省制造业发展总量规模偏小。另一方面,制造业发展仍以有形要素投入为主,而科技、管理、创新等无形要素投入则较小,产业结构层次总体较低,导致产业参与国际竞争的水平和能力偏低。第二,外贸发展方式较粗放。贸易商品的附加值总体较低,出口增长以数量扩张和低价竞争为特征仍较明显。出口商品基本通过中间商代理的方式进入国际市场,出口行业普遍缺乏自主供应链和商品议价能力,出口商品价格难以真正体现其价值,贸易利润和市场订单的绝大部分掌握在中间商手中。外贸企业的全球经营布局意识、品牌意识、营销意识较弱,应对市场风险和形势变化的能力较低。第三,国际物流发展滞后。港口优势未能更有效发挥,货物集散能力和国际中转能力弱,出口发展以制造业驱动为主,供应链管理、国际物流等发展落后,限制了外贸发展空间进一步拓展。第四,行业商协会发展缓慢。在沟通、协调、自律等方面功能作用不够突出,出口行业普遍缺乏联合发展的凝聚力,参与国际竞争的整体能力较弱。

  

  对外投资合作:第一,对外投资合作的水平和层次仍然较低,企业参与国际分工和资源配置的能力较弱。第二,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对当前对外投资发展的阶段性特征认识不足,重“引进来”、轻“走出去”的传统观念亟待改变。第三,对外投资合作的政策扶持体系还不够完善,政府公共服务还不到位。第四,中介组织发展状况和服务能力无法适应对外投资合作发展的要求。

  

  综上所述,“十二五”时期我省外经贸发展内外部环境将发生深刻变化,既面临历史性机遇,也存在新的严峻挑战。必须加快转变思想观念和发展理念,抢抓发展机遇,积极应对各种挑战和问题,全面推进外经贸加快转变、跨越发展。

  

第二章 “十二五”时期外经贸发展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国务院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跨越发展为主线,以信息化为引领,以竞争力提升为核心,坚持实施全方位大开放战略,持续拓展外经贸发展空间,加快转变外经贸发展方式。更加注重出口贸易与进口贸易、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贸易与投资、引进外资与对外投资的协调发展。突出对台优势,着力先行先试,提升利用外资质量,推动对外贸易战略升级,注重发展服务贸易,加快对外投资步伐,推进外经贸强省建设。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